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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业主因与开发商打过官司 陷房产证办理困局

2014年08月28日 13:12 来源:济南时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家住济微路丰润·怡邻居小区的赵女士向本报求助。赵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小区内部其他业主都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唯独留下她和另外一户不给办理。赵女士怀疑开发商因之前的延期交房官司予以报复。

  “我们是2009年买的房,2010年7月份开发商通知交房。但是交房时,有将近一半的业主发现,开发商并没有取得商品房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单,不符合交房条件。”赵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大部分业主的意见都是起诉,但是最终因为诉讼费的问题,只有她和另外一户业主坚持了下来。“我们以开发商延期交房为由,将丰润·怡邻居小区的开发商山东丰润置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赵女士说。最终,赵女士等两户业主获得了延期交房的赔偿金,并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2014年6月份,诉讼官司结束。但是两户业主却陷入了办理房产证的困局。

  “早在2013年,官司正在进行的过程中,开发商就组织小区业主开始办理房产证。”赵女士说,他们2012年7月就搬进小区居住。她认为延期交房的纠纷与房产证办理并不冲突,因此也申请办理房产证。但是开发商给出两个办法,一是撤诉,并写下今后无异议的保证书;二是打完官司再办理房产证。当时赵女士无奈之下选择了继续打官司,但是现在官司已经结束了,开发商仍不配合办理房产证。

  就赵女士反映的事,小区开发商山东丰润置业有限公司如何回应?记者联系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姓经理。

  对于赵女士所言“延期交房的官司与办房产证是两件不冲突的事”的观点,张经理并不认同。张经理说,打官司给公司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目前此事已经转到他们公司的律师办进行处理。

  “律师办处理的是官司纠纷的事还是业主办房产证的事?你们公司这边把这两件事理解为一个事吗?”记者问。张经理回答:“就是所有关于他们的事,全部转到律师办处理。”

  如果按照一般的开发商和业主关系,业主符合什么条件能办理房产证?张经理表示,一般而言只要业主缴纳契税、住宅维修资金的话,开发商会正常通知办证。“因为牵扯纠纷,对公司有影响,他们的事不通过正常程序处理了。”

  25日下午,记者试图联系张经理所说的“律师办”律师,但是对方手机关机。26日记者再次拨打该手机,但无人接听。律师说法交房和办证是两码事不应该捆绑

  交房纠纷与办理房产证究竟是否冲突?记者咨询了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强。

  高强律师表示,赵女士已经入住,表明开发商已经认可了收房的行为。按照购房合同的规定,应该在交房之日起90天内办理房产证。也就是说2013年,小区内部集中办理房产证时,赵女士就符合条件。

  “现在办不出证来,开发商应该承担办不出房产证的违约责任。至于开发商推给的律师办,应该也是开发商的一个下属单位,律师办不能免除开发商本身的办证义务和相应的违约责任。”高强说。

  开发商将有关房屋质量的诉讼与办理房产证的问题进行捆绑,是混淆了交房与办证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虽然交房和办证是在一条线上的,但是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

  高强律师表示,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请法院,提出两个诉讼请求,一是协助过户,二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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