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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规:建筑物墙面破残超30% 3月内要整修出新

2014年09月02日 15:44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大楼多脏就要清洗?窨井盖坏了多久就要维修到位?设置机动车清洗场又有怎样的标准?……在新出台的《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里,都能找到详细的执行标准。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新规定自昨天起正式实施,界定更细,要求更高,处罚也更为严格。

  建筑物墙面破残超过30%,要在3个月内出新

  楼宇“洗脸”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题。据了解,全市共有5000多栋高层建筑,但是每年定期完成清洗、出新工作的楼宇却是少数。市城管局清洗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这和清洗、出新标准模糊、处罚金额过低有直接关系。

  该负责人介绍,新规定着重强调了楼宇出新规范,重点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墙面破残、涂层脱落超过30%、涂料褪色色差对比度超过50%,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整修、出新。此外,新规定还要求重点区域内临街建(构)筑物屋顶、外立面不得吊挂、晾晒或者堆放物品。

  新规定中明确,未按照规定“洗脸”的楼宇,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是之前规定罚款的3倍。此外,市城管局清洗管理处还可依法委托无利害关系的专业清洗单位清洗,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记者 刘有仪 张昊)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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