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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5000亿住宅维修资金部分沦为“生财工具”(2)

2014年09月03日 10:52 来源:长江商报 参与互动(0)

  近年来,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频频掀起业主要求自主管理维修资金的热潮。如从今年开始,长沙、深圳等城市计划由业委会自行管理维修资金的试点;在南京江宁区,一年来已有20个小区先后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成功实现了“活期转定期”,将利息的支配权掌握在了业主手中。

  尽管如此,许多小区在申请自主管理维修资金的过程中仍遭遇到各种障碍。

  “恒安嘉园小区为了申请维修资金二级账户,以实现业主自身的监管,需上报的申请材料多达16项,还要多次召开业主大会以取得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耗时足足一年半。”李军红说。

  李建丽说:“活期存款与5年定期存款差距10倍以上,不同银行的利率也不同。通过科学配比,是可以产生较大收益的。不过,这种方式,既可能对住户有利,也有可能孳生腐败,因此,针对维修资金应引入年度审计管理。”

  ■ 案例

  炒股2009年,因挪用公款、受贿两罪,北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矿务局分中心原主任范子林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据查,范子林伙同下属先后挪用400万元维修资金,借给证券公司炒股,盈利23万元。庭审时,范子林辩称“自己是在为单位创收”。

  挪用2013年,南京江宁区百家湖花园小区业委会在办理维修资金“活转定”手续时发现,有233户的维修资金被开发商挪用,无法在住建局信息系统找到缴纳记录。最终,开发商承认收了166户的维修资金但未上缴房管部门,并补缴233万元维修资金。

  委托理财2009年,浙江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两名官员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诉。据查,该管理中心与天一证券擅自挪用协议到期的两亿多元国债,继续进行“国债回购”。2008年,天一证券宣告破产,2.06亿元维修资金本金全部损失。

  ■ 专家建言

  应该把维修资金的管理权限交还给业主

  许多专家认为,建设部门与财政部门既是资金的代管部门,又是监督部门,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在管理机制上存在巨大漏洞。

  “设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业主利益,但在现实运行中反而成了阻碍资金申请使用的程序。”陈小成认为,人大应尽快针对维修资金制度进行立法,把维修资金的管理权限交还其真正的主人——业主。“现有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急需改革,不妨学习国外做法——交由专业第三方基金会打理,政府只需制定好规则,当好监督者即可。”

  专家认为,如仍选择由政府统一管理资金方式,就须改革现有制度,解决简化程序、降低门槛、保值增值、完善问责机制等问题。

  “维修资金管理不规范,管理模式不统一,资金使用不够公开透明,甚至存在挪用情况,制约了资金作用的充分发挥,侵害了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玉平公开表示,“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同时要抓好维修资金的清理工作,坚决查处挪用行为,追缴挪用资金,维护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收取?

  业主在购房时需强制缴纳。

  怎么计算?

  是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多大规模?

  自1998年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至今,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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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使用?

  “专款专用、禁止挪用”,“存储利息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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