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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建立房管信息平台 凭房产证号可验造假行为

2014年09月04日 15:4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4月15日,本报《没房产证没合同,竟提出公积金》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9月3日,记者了解到,为了堵住伪造房产证和购房合同骗提公积金的漏洞,济南已经建立了房产信息共享平台,审批人员可凭房产证号码校验房产信息的真实性,再想骗提公积金没门儿了。

  信息没联网,中介骗提公积金屡得手

  4月中旬,记者暗访了解到,省城部分中介在既没有房产证也没有购房合同,只要提供身份证、单位盖章的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缴存联名银行卡,就能违规提取公积金。违规骗提后,中介将收取千元至万元不等的费用。

  记者调查了解,在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管部门没有实现房产信息联网之前,这成了不少中介“造假骗提”的主要漏洞。由于没有联网,市民提交房产证后,公积金中心审批人员通过肉眼来判断真伪,难免会出现辨别不清的情况。

  4月15日,本报《没房产证没合同,竟提出公积金》报道引起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济南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为了堵住伪造房产证和购房合同骗提公积金的漏洞,住房公积金与房管两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本报,将建立房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联网。

  信息共享,凭房产证号可校验造假行为

  3日,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房产登记中心已经建立了房产信息共享平台。目前公积金中心审批人员可凭房产证号码校验房产信息的真实性。实际操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可登录房产信息查询系统,通过录入申请人提供的房产证号,即时生成该房产相关信息,既提高了审批效率,又保障了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真实有效。

  下一步,公积金中心将在现有的房产信息查询系统基础上,进一步与市房产登记中心沟通,与其建立更深层次房产信息共享平台,届时公积金中心审批人员可凭经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校验房产信息的真实性。

  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这样既可以保证个人住房信息隐私,也可以让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人员校验房产证的真假。住房信息联网并不是“以人查房”,泄露个人住房隐私。联网后,只要输入房产证号,就能查到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及房屋详细信息,可以与提取人提供的房产证信息形成比对,看两者是否匹配。如果提取人提供的信息与系统中的房产登记信息不一致,系统将予以提示,这样就直接杜绝了房产证造假。

  将与人行联网 验证房贷真假

  记者了解到,市民因购房原因提取公积金时,在房产证办下来之前,可以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购房合同造假也成了部分中介、市民进行公贷骗提的主要手段之一。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公积金中心将在现有的房产信息查询系统基础上,进一步与市房产登记中心沟通,与其建立更深层次房产信息共享平台,届时公积金中心审批人员可凭经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校验房产信息的真实性。

  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市民在购买商品房和二手房时都会网签,有关信息会在房管局备案。联网后,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到网签合同信息,通过将网签合同上的信息与公积金提取人提交的购房合同比对,辨识购房合同的真伪。

  此外,近期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联网,届时可凭职工个人征信证明校验其住房贷款的真实性,将进一步防范骗提风险。记者 喻雯 实习生 张子慧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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