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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租房廉租房正式并轨 增加房源选择自由度

2014年09月04日 17:11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1日,济南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代表着公廉租并轨政策正式出台。自2014年起,济南市将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统称公租房,原廉租房租金补贴改称为租赁住房补贴。新增了两类标准:六区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济南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的和低于60%的,租金标准分别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和50%,物业费分别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70%和80%缴纳。推行“公廉并轨”增加了群众在房源选择上的自由度,优先解决城市收入较低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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