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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试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

2014年09月05日 13:39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近日从扬州国土部门获悉,该市出台节约集约用地“二十条”,其中尝试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成为最大亮点。

  所谓弹性出让就是首期出让(或租赁)合同年期一般不超过5年,期限届满,条件许可,续签剩余年期土地出让合同。由于市场形势变化和经营成本提高,一些传统加工制造业被迫“腾笼”,厂房、仓储处于闲置或半使用状态。不过,许多企业并不急于“换鸟”,一来产业升级不易,二来仅靠出租就可获利不菲。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则可降低企业对于土地获利的预期。

  (李 源)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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