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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试点物业第三方监管 紧盯20个小区物业服务

2014年09月05日 15:48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0)

   4日,哈市政协委员对如何进一步加强与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重点提案进行现场督办,并与哈市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面对面”破解物业管理难题。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继年初哈市出台系列物业管理办法后,哈市即日起将再推新举措,填补小区电梯监管、恶意拖欠物业费等管理空白。

  “考评员”上岗 监管20个小区

  哈市今年探讨建立物业服务考评第三方监管,建立客观公正的物业服务评价机制。今年5月,哈市住房局通过考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40名物业服务考评监管员。经过培训,目前,“考评员”已在全市20个小区启动试点监管。通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服务质量进行实地检查、考核打分,全面客观地对物业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等进行动态考核,有效遏制物业企业“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电梯安全将由质监部门负责

  针对市民反映的有些小区电梯出现晃动、无年检贴等情况,哈市将出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目前,已按职责调整由哈市质监部门负责,一旦审核通过,小区电梯相关难题将有望解决。

  对于出现的资质不清、随意承揽物业服务等情况,哈市已编制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目前初稿已上报哈市政府,审核后将陆续出台。

  物业费调价 须征得业主同意

  为建立质价相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新机制,哈市新确定了物业费制定标准。

  哈市新建住宅全部执行新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凡涉及需要调价的,物业企业必须试运行3个月,业主同意的,方可调整;业主不满意的,一律不能调整,擅自调价的,坚决予以严厉查处。

  建立仲裁渠道 解决拖欠物业费问题

  近日,哈市对未按规定时间申办资质证书和资质条件不符的12家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注销了企业资质证书。同时经过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状况的调查摸底,筛选确定了拟扶持的50家骨干物业服务企业名单,通过税收减免、金融信贷支持、行业创优补贴等系列政策,鼓励扶持其做大做强,打造地方物业品牌。

  采访中记者获悉,针对物业服务纠纷调处困难,恶意拖欠物业费行为无法制约的现状,哈市仲裁委将解决欠费问题纳入了仲裁范围。哈市法院对通过人民调解、仲裁等方式处理后仍未解决的欠费问题,予以立案,依法判决。

  物业招标 纳入平台公开公正

  为规范物业公司进入,打造星级物业企业,哈市目前正在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标平台和行业专家库,预计下月投用,今后物业招标全部纳入平台统一运作,确保公开公正。

  此外,哈市还在开发物业服务监管指挥系统软件,形成包括物业投诉受理及处置、考评监管、查询统计、信用评价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网络化物业服务监管指挥平台。目前已经完成8个区的系统人员培训,开始试运行。

  (记者张立)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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