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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可在太原本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4年09月09日 15:58 来源:太原日报 参与互动(0)

  我市某单位职工侯女士打算在厦门买套商品房。“我想申请公积金贷款,不知道能不能办理。”9月4日,侯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咨询。

  对此,12329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职工,无论是外地户口还是本地户口,异地购房都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需提供所购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等材料。只要材料齐备,一般1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贷款审批。据介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提供6种贷款担保方式,分别是房产抵押、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加房产抵押、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担保公司担保、质押担保和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购房者选择其中任何一种担保方式都可以办理贷款。该工作人员提醒,由于地区不同,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略有差别,因此在办理贷款时应提前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市、区)分理处咨询。

  徐方伟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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