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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房取消价格备案 发改局提醒房企明码标价

2014年09月11日 10:5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蒋幸端)8月份,东莞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业内人士认为,取消价格备案制度方便开发商调整价格,但是另一方面却也降低了价格透明度。对此,市发改局近日制定了《关于贯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醒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明码标价。

  记者在东莞市物价局官方网站查看发现,自8月11日起,已经没有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备案,购房者要查询楼盘大概的销售价格,只能到楼盘现场咨询。

  东莞瑞峰置业市场研究部认为,东莞市取消之前的成交价高于备案价或比备案价下浮超过15%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的制度的确是一种去行政化手段,有利于开发商更为灵活的顺应市场及时调整营销策略。

  但是, 该研究部也表示,取消价格上浮与下浮的限制这一举措,将导致市场的透明度降低,房管局的公示信息能力相当于回到2010年,政府无法及时了解市场阶段性的变化,房企迅速了解市场的动态变化更难了,对在市场调研基础上做出更为精准的竞争策略增加了难度,取消申报备案后只有等某项目签约后才能知道其价格,而之前了解一个未开盘或者即将推新货的项目预计上市价格则可直接通过该项目的备案价预测该项目的大概价格区间了。

  对此,市发改局发文提醒开发企业要明码标价,并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如使用虚假、模糊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与其交易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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