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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增1500套保障房 首批年底前投入使用

2014年09月11日 14:26 来源:烟台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自9月3日市区各街道办发放《住房保障资格证》以来,4天共有300户市民办理租赁补贴手续。记者了解到,虽然每天有超200户领证市民扎堆办手续,但因携带材料不齐、手续不全等原因,每天仅不到半数市民如愿办妥租赁补贴手续。

  “到地税局交完税,就能开出发票。”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告诉记者,连日来,很多市民因不知租房得有发票,而无法办理租赁补贴。记者了解到,申请补贴时,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住房保障资格证》和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房产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地税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缺一不可。

  “分别按照1人、2人和3人以上分四档,按照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3728元和年收入23728元———29660元的家庭这四档,划定从最低120元到最高700元不等的补贴标准。”迟乔指着墙上的补贴对照表介绍,手续齐全后,工作人员将按标准核算每户家庭补贴金额,与申请人签订《住房租赁补贴协议》,从次月起通过指定账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按照不租不补的原则,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如果没有租房,是不享受租赁补贴待遇的。原先享受的廉租补贴政策也将在今年10月起彻底停止。“在市场租房的,限租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房租超过补贴的那部分由自己承担,房租少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房租‘封顶’,多的那块儿补贴也不会补给个人”,迟乔说,估计10月25日前首批手续齐全的申请市民便能领到租房补贴。

  据悉,今年的保障房源主要位于锦绣新天地、锦绣好家、锦绣新城四期、中正山庄、通世新城和大疃等地,目前已筹集了1500套保障房房源,市中心区筹集的保障房源目前装修已基本完工,现正在挨户对每个部位进行验收,预计年底前能投用一批。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保障房后续管理的配套政策,之后保障房会向申请家庭正式配租。记者 赖皓阳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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