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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本地申请公租房条件放宽 灵活就业者可申请

2014年09月12日 11:44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武汉本地人申请公租房须有稳定工作的限制条件,如今已经破除。昨从市房管局获悉,根据武汉最新出台的公租房申请资格认定标准,武汉本地灵活就业群体,也具备公租房申请资格,首次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

  去年,武汉启动公租房配租,本地申请家庭除了要求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还要求申请人具有稳定工作,且和用人单位签有固定劳动合同。如果申请人没有固定工作,则必须以家庭有稳定工作的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其余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今年8月开始执行的公租房申请资格新的认定标准,不再对本地申请人的工作是否稳定有明确要求。自谋职业、打零工、自主创业的群体,都被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不过对于新就业职工(含外地),仍有需和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固定劳动合同的限制。

  因家庭共同申请人的多少,涉及租金补贴人数和申请资格认定等问题,此次武汉还细化了公租房共同申请人的范围。此前,由于不少武汉本地家庭的申请者户口本没有分家,单纯以户口本上人数确定共同申请人,并不合理。在细化之后,新标准明确了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等5种情况可以共同申请公租房,比如只要被认定为“长期共同生活成员”,即便户口不在一起,也可以认定为申请家庭人口。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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