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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要拆洋房建高楼 律师:拆没问题再建得审批

2014年09月24日 11:05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四层花园洋房拆了半拉。

  律师:个人有产权,拆没问题再建得审批

  □文/图 社区记者 杜慧

  裕华区蓝郡名邸小区2号楼一栋四层高的花园洋房,忽然竟“消失”了一半。3、4号楼的邻居们心里嘀咕,原来的房主只说是内部装修,这怎么成了“拆房”,更让人担心的是,施工人员说施工方拟建一栋高层楼。昨日,记者赶到现场一探究竟。

  一栋花园洋房拆了一半

  昨日上午,记者冒雨赶到位于东岗路与东二环交口附近的蓝郡名邸小区,在小区C区3号楼的东侧,有一栋正被围挡包围的工地。

  “那就是2号楼,被拆了一半的花园洋房。”根据业主指引,记者看到,这栋花园洋房位于小区东南角,紧临东岗路,有四层楼高,其西侧是24层高的3号楼,北侧是11层高的4号楼。此时,这栋花园洋房四周被十余米高的建筑围挡围起来,记者难以看到里面的情况。

  为一探究竟,记者来到了4号楼8楼的一户业主家中,站在窗前向南望去,发现2号楼早已“满目疮痍”,原本两个单元的2号楼,其中一个单元已被夷为平地,空地上到处都是建筑垃圾,另一个单元的门窗也已经全部被拆除,楼顶的天台上随处可见散落的建筑碎片。

  记者观察发现,进出小区2号楼除了走小区正门外,在该小区东南角紧临东岗路上还有一个紧锁的大门,大门附近的围挡上悬挂着一个红色条幅,写着“内部装修 注意安全”的字样,在大门东侧墙上也挂有一个牌子,写着“装修带来不便 敬请谅解”的提示牌。

  由于2号楼已经被围挡围起来,这个大门目前成为进入2号楼围挡内的唯一通道。然而,此时大门紧锁,连物业也没有开门钥匙。记者透过大门缝隙往里瞧,里面空无一人,花园洋房成了一栋“烂尾楼”。

  邻楼业主:小洋楼内部装修变拆房

  当3、4号楼的业主惊奇地发现紧邻的2号楼被勾机拆了一半时,他们才如梦初醒,“这哪儿是内部装修呀,这不是要拆房吗?”“听工地工人说房子拆了要建一栋高层楼!”“原本是4层的地基,要盖高层,会不会有安全问题存在?”……事发现场,邻楼3、4号楼的十多位业主议论纷纷。

  据3号楼的业主赵女士介绍说,小区2010年交房后,业主们陆续装修入住,3号楼东侧就是2号楼,一栋独立的花园洋房。奇怪的是,2号楼自从建成后,业主买下就长期空置着。直到1个多月前,2号楼外突然竖起了建筑围挡,并对外宣称是内部装修。

  “当时,我们也认为他们是要重新装修,可一个星期前,施工现场上了勾机,竟然还把房子给拆了!”几位业主说,这时他们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们问了物业,物业说施工行为未经审批,而现场工人说,施工方要拆楼建高层。”

  邻楼3、4号楼的业主坐不住了,他们担心要真是拆房建高层,噪音、扬尘污染不说,实在面临很多问题。

  这些天,3、4号楼的不少业主多次反映此事,直到22日下午施工人员才停止施工,当晚8点多,勾机被拉走。昨日一整天,施工现场处于停工状态。但由于2号楼业主一直不露面,困扰在3、4号楼业主心中的种种疑惑成谜!

  物业:业主说装修没想到会拆房

  小区路劲物业公司一位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2号楼是一栋花园洋房,四层高,一梯两户,两个单元,16套房子。据悉,这16套房属于4位业主,“说是4位业主,其实就是一家人把房子买走了。”王经理说,这栋楼建成后长期空置,她从未见过这栋楼的业主,交物业费也都是通过转账形式。

  直到一个月前,业主口头询问房屋装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我们说要办装修手续,交装修押金,承重墙等部位不能破坏。”王经理说,事后,这户业主也没有到物业办理装修手续,就委托他人开始施工。

  最初物业也以为2号楼是重新装修,然而,8月下旬,物业发现2号楼被建筑围挡围了起来,感觉有异样,就向区城管等部门反映。“城管部门也来过几次,可施工方都是大门紧锁在里面施工,就是不开门。”她说,其间,物业也联系了2号楼的业主,对方避而不见。

  昨日,记者向王经理询问2号楼业主的联系方式,被告知“这属于业主隐私,不方便透露”。据小区业主说,2号楼的业主已将这栋房子卖给一家公司,过户手续还未办清,是这家公司在拆房子。然而,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却表示只是业主的委托人,房子拆了下一步干什么,他们不知情。

  职能部门:没审批手续 改建住宅属违规

  就在记者采访期间,市建设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也赶到了事发现场。据这名执法人员介绍说,他们接到小区业主反映说有业主私拆房子,他们正在调查取证,从目前情况来看,若业主只是拆房子,不在他们监管范围。若业主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违规重新建房,他们将予以查处。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还联系了裕华区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城管部门只对临建等违规建筑进行处理,针对有房产证拆除房屋的行为,建议找住房保障部门反映。不过,若施工方私运渣土或建筑垃圾,城管部门会进行查处。而裕华区住房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业主对属于个人产权的房屋进行拆除,是否违法,暂无相关规定。

  随后,裕华区规划局一位负责人表示,若业主新建、改建、扩建住宅未经规划部门审批,则属于违规行为。据悉,该小区2号楼拆房属于个人行为,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一旦业主再新建楼房,区综合执法局就会查处。

  律师:新建、改建、扩建须经规划部门审批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业主对属于个人产权的建筑物进行单独拆除,在不损坏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权益的情况下,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拆除后,业主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等,必须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未经审批,就属于非法建筑,小区其他业主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如果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权益,业主还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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