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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积金贷款退保值得叫好

2014年09月25日 08:5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杜挺带队上线“民声热线”时表示,广州公积金计划今年年底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

  有银行业从业员算了一笔账:今年1到7月,广州公积金贷款已经发放140多亿元,按每笔最高50万元计算,共约2.8万笔贷款,按每笔贷款3000元担保费或2000元左右的保险费算,就有约数千万元的费用。谈及公积金贷款的保险费用,不少市民一头雾水,这保险保的是谁的风险?

  实际上,公积金贷款附加强制缴纳的保险,目的是在贷款过程中,如果发生房屋灭失等风险而购房人无力还贷款时,由保险公司向银行进行赔偿。既然保障的是银行的权益,为何却要强制市民缴纳?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在保险学的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保险自愿原则。既然办理保险纯属自愿,那么百姓买房按揭贷款或抵押贷款,银行却强行要求办保险,已然是违反了保险自愿原则。假如发放贷款的银行要求被保险,保险费由银行出,也是合情合理。况且,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贷款的过程中,都经过了银行、房管部门档案馆、产权处严格把关,再缴纳保险费用是否必要,值得商榷。因此,广州公积金贷款的保险费取消的消息一出,一众市民拍手叫好,此举既减低了购房的中间费用,也取消了不合理收费。

  由于公积金贷款业务精简化以及科学行政的自检自校,有关部门既然意识到问题所在,相关管理办法也应该及时做出修改。实际上,关于公积金保险相关条例的修正,全国很多城市已经走在前面。早在2007年,宁波、青岛等城市相继出台了贷款办法。其中,长春市表示,贷款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不能将强制保险作为前提要件。而宁波市的贷款办法就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房屋保险,由借款人自主决定是否办理”。广州公积金取消强制保险,亦是大势所趋,值得叫好。(雅婉)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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