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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仍“认房又认贷” 多银行表态与监管部门看齐

2014年09月25日 09:18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银行表态:与监管部门保持一致

  北京地区各大银行房贷仍按照“认房又认贷”执行

  新京报讯 (记者袁晓澜)尽管地方政府在放松楼市限购中从原来的遮遮掩掩开始转向旗帜鲜明。但银行方面却依然不松口,向监管层看齐。“四大行将出政策,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的消息前日不胫而走。但两日来从四大行的表态看来,二套房房贷放松依然难以实现。

  兴业高管称与监管部门看齐

  昨日,在兴业银行—搜狐焦点“e购贷”产品发布会现场,兴业银行副行长陈锦光针对首套房认定放松回应称,“地方政府与银行监管部门的意见不一致,各地政策也不一样,我们与监管部门保持一致,房贷政策还没有什么变化。”

  有媒体报道称,9月23日中午,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通知各大中介和开发商限贷松绑,但当天下午又收回通知,目前首套房仍按之前“认房又认贷”标准认定。该行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兴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客户准入条件和信贷政策未进行调整。”

  中行总行授权地方适当调整政策

  关于备受关注的房贷政策,此前未作回应的农业银行24日回应称,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信贷投放力度,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套和改善型住房消费领域的合理信贷需求。农行表示,将加快贷款审批和发放速度,提高服务效率。

  据中新网,中国银行24日下午作出表态称,中国银行积极支持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总行已授权当地分行可以按照市场需求和政策变化适当调整相关政策,对不同的购房需求采取差异化策略,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能力,积极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

  此外建行表示,住房信贷政策的出发点是支持自住、抑制投资投机,具体执行时应从实际出发,考虑合理需求,建议应将完善差别化住房政策提上日程,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首套房贷支持的范围、条件和标准。

  按照现行房贷政策规定,首套房贷可按基准利率执行,有的甚至可以享受优惠;但二套房贷不仅需要首付6成,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的1.1倍。

  北京地区仍“认房又认贷”

  昨日,记者从贷款机构“伟嘉安捷”了解到,目前北京地区各大银行房贷仍按照“认房又认贷”执行,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商业银行都没有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的迹象,仍然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这一原则。

  “伟嘉安捷”市场部主管吴昊表示,购房人只要在住建委网站里被查到名下有住房,无论之前是否贷款,再次买房都算二套。如果将手中房产卖掉,二套首付为60%,如果持有住房,则首付比例为70%,购房人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无论卖掉与否二套房都严格执行70%的首付标准,北京各银行的放贷政策以家庭为单位,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仍然既“认房”又“认贷”。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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