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天津四大行未接到总行通知 调首套房贷认定标准

2014年09月25日 10:48 来源:北方网 参与互动(0)

  住房限购取消的消息近日纷纷从各地传来,而绝大多数人买房都要依靠的住房贷款政策却迟迟没有实质性的放松。

  日前,有消息称,四大行可能会调 整首套房贷的认定标准,只要购房者还清以往的住房贷款,再贷款买房仍可以享受首套房贷的优惠政策。不过,本市相关银行都表示尚未接到总行通知。

  日前市场传出消息,称四大行将出台政策,放松首套房贷的认定标准,只要将住房贷款余额还清,再贷款还可以算作首套房贷。并称上周五央行已召集各大行开会,透露了这一想法,目前正在吹风阶段,相关政策可能较快出台。

  但记者询问了本市相关银行人士,都表示没有接到总行的有关通知,当前的房贷政策没有任何变化。也有银行人士表示,虽然目前还没有正式的通知,不过这个消息应该不是“空穴来风”。

  按照现行房贷政策规定,首套房贷可按基准利率执行,有的甚至可以享受优惠;但二套房贷不仅需要首付6成,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的1.1倍。

  不过,按照“认房又认贷”的房贷政策,也就是说,计算房贷套数的时候,借款人家庭名下的房产和以往的房贷记录,都要计算在内。只要借款人家庭名下有房产,或者以往曾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是否已经还清,再办理房贷,都不能算作首套房贷。即便已经将房出售,购房者名下已无房产,只要之前有一笔房贷记录,就按二套房贷认定,有两笔房贷记录,就按三套房认定。

  而对于在房地产市场中作用举足轻重的房贷,也有多个地区出台地方性的“松绑”政策。有消息称,福州、南京、杭州等地,都有银行按照“只要房贷余额还清,就算首套房贷”的标准执行,而这也与此次传闻中四大行可能调整的首套房贷认定标准不谋而合。

【编辑:孙建永】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