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市住建委:"三定三限"安置房五年内不得交易

2014年09月26日 10:48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出台文件规范“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产权和再上市交易管理。其中规定,“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的产权性质界定为定向安置住房,同时参照限价商品住房上市年限的规定,即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所谓“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是指经市政府批准建设和分配,用于安置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搬迁农(居)民,并纳入全市保障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定向安置住房。其中“三定”是指定性、定向、定量;“三限”是指限户型、限价格、限交易。

  按照此前的规定,“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的产权性质界定为普通商品房,其上市交易比照两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机制的有关规定办理。而此次出台的文件中,确定了此类房屋性质为定向安置住房,房产证上会注明“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的字样。同时参照限价商品住房上市年限的规定,即安置家庭自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不过与限价房五年后上市交易须补交土地收益不同的是,“三定三限”安置房五年后可按市场价格上市交易,不用补交土地收益。

  北京自2007年推出“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以来,全市开工建设约3000万平方米。(记者 齐琳 实习记者 张茜岚)

【编辑:马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