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枣庄住宅将分等级收物业费 最低每月0.25元/平米

2014年09月26日 13:3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为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枣庄市物价局在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中称,2014年10月1日起,枣庄将实行修订后的《枣庄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将物业收费等级由原来的三级调整为一星级至五星级共五个等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针对不同等级,服务费也由0.25元/平方米/月到1.70元/平方米/月不等。

  明确收费定向标准  政府指导价“唱主角”

  为明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秩序,《实施办法》中表示,对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划分将更加明确。其中,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前期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而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服务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同时,《实施办法》还显示,新增独立车库、车位租赁费、车位场地使用费概念。对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车位场地使用费的缴费人、停车服务的内容、购买车位未停放车辆的减免、配置出入证等做出明确要求。强调供水、供气、供电、供暖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服务合同,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从根源上减轻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很多不合理的责任和费用。

  “当然,为保障《实施办法》的顺利执行,我们也将建立物业服务费成本监审、价格监测制度。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实行成本监审制度和价格监测制度。”物价局负责人介绍道。

  等级划分更细 空置房屋也需要缴费

  相较于2006年制定的《枣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记者在物价局处了解到,10月1日将要执行的《实施办法》中,将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根据物业服务的等级、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划分一星级到五星级的分等级定价政策。其中一星级收费最低,五星级收费最高。

  同时,物价局负责人还介绍,若市民改变原有房屋设计用途,用于经营的房屋、车库、储藏室,所需交纳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按照经营性用房收取。“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市民反映最集中的问题就是房屋交付后长期空置的情况下,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否应当降低,在《实施办法》中我们就明确了这一问题。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服务费按实际执行标准的70%交纳,这个标准是在已经出台标准的省内各市中减免比例最高的。”

  《实施办法》发布会现场,物价局负责人表示,在物业管理条例中,还新增加了车位场地使用费,住户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停车位,应当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记者 韩微

  

【编辑:马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