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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贷还清再购普通房算“首套”

2014年10月02日 13:54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央行网站公布了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通知同时明确,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在全国许多城市相继取消“限购”的背景下,央行和银监会此次又联手从贷款政策方面予以加码: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业内人士分析,在“限购”政策松绑之后,拥有购房资格的家庭为数不少,但之所以还未入市买房,正是因为在贷款方面的限制束缚了购房能力。此次央行放松贷款限制,可能与前期的限购放松叠加起效。

【编辑:张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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