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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映公积金提取范围狭窄 制度改革即将破冰

2014年10月13日 10:25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多年来,公众对于公积金“提取难”的呼声从没有断过。公积金“交钱容易取钱难”,这是不少地方公众反映的一个共性问题。目前各地的公积金主要功能还是在发放购房贷款。按照条例设定的以买房为核心的提取条件,已经买房的人就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或者装修、翻建、大修,而买不起房的人,因为不涉及到住房消费就无法提取公积金,这也使得许多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人,长期承担着缴存义务却享受不到公积金的实惠,这些公众非常有怨言,无房人补贴的有房人,没钱的人补贴的有钱的人。

  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房价的收入比也趋于悬殊,到目前为止公积金对于职工购房提供的支撑力也相对下滑。尤其是大量面临首付困难的职工,实际上根本无法使用公积金购买住房。另外,公众反映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公积金提取范围过于狭窄,实际上部分城市明文规定的说“租房可以提取”,但是实际上操作起来是一纸空文。包括广州在内的全国大多数城市规定,以租房为原因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经过备案的租赁合同和发票。然而,目前全国绝大多数房屋出租是没有经过备案的。因此说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实为“镜花水月”。

  此外,公积金在保值、风险管控、公平性等方面也受到很多百姓的诟病,不同行业之间公积金缴存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差距也不断冲击着人们对于社会公平的底线,现在公积金住房制度的漏洞也同时给一些公积金管理人员创造了一个隐蔽的贪腐机会,给个别行政事业单位或者是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提供了一条违规滥发福利的渠道,这也是公众们反映强烈的一个问题。因此公众呼吁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前提应该是将面临的各种矛盾和盘托出,一方面要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实际上谋利的黑手在阳光下见光死,只有清楚了利益势力的障碍,才能够推动修订工作的提速。总之,公积金制度改革应该纳入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和收入分配改革的框架制度统筹的考虑,广大公众期待着一个以职工利益为核心的新制度尽快出台,让住房公积金继续普惠于民。(记者费磊)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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