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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或从5倍调至3倍

2014年10月13日 13:37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有消息称,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最高缴存比例,都将从20%降低至12%。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透露,这并非由公积金中心提出的新规,而是9月份广州市政府召开会议时,有提议认为财政拨款的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宜过高。据悉,目前国家公积金管理部门也在酝酿,将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由原来的5倍下调至3倍。

  公务员缴存比例拟封顶12%

  今年9月份广州市政府召开会议时,有提议认为财政拨款的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宜过高。这项被提议的新规包括:广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将统一为不高于12%。区(县级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超出12%的,将从今年1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不高于12%。本次调整后机关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缴存基数不变,缴存比例由20%变更为12%。其他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按照广州住房公积金现行缴存政策,单位和个人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各为20%,但超过12%部分即要进行纳税。据了解,早在几年前,广州市直机关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就统一为封顶12%,但是区县一级的缴存比例并不统一,部分区机关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

  不同单位职工缴存数差距大

  此前,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建议,广州全市应统一公积金缴存比例。据介绍,部分大型国企、金融机构等效益较好的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比例较高,而部分中小型企业,有职工每月缴存额只有数百元,不同单位的职工缴存情况差距极大。“因缴存基数存在自由选择空间,拉大了事业单位、国企、私企之间的差距,造成了极大的不公平。”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回复称,在具体的工作中,已注意到缴存比例的浮动幅度过大造成的不公平,正在调研缩小比例浮动范围的可行性。

  此外,在最近的广州市公积金管委会会议资料上提出:“根据广州市政策走势,2015年全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规范统一,且缴存基数上限由原先的5倍下调至3倍”。对此,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称,目前国家公积金管理部门也有在酝酿政策,将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由原来的5倍下调至3倍。(记者 田桂丹)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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