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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房贷新政:认贷不认房

2014年10月17日 09:59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宣布执行房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相关分行,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分行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分行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华夏银行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安居工程、公共租赁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开发性金融支持;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普通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的合理融资需求,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积极争取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发行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等多项措施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首套自主性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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