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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莫辜负公积金“异地互认”的美意

2014年10月17日 15:2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10月9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此前已开展过相关探索,下一步将会研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地执行。

  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的政策,是惠民政策,有着美好的初衷,当速速“走起”。

  据了解,一方面,长期以来,由于公积金缴存关系不能随人流动,一旦劳动者离开工作地点,唯一的选择就是“退缴”。而按现行政策,只会退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缴纳部分被公积金管理机构截留。人走了,钱却带不走。相关数据显示,全国涉及这方面的人口高达2亿人,广州高达800万人以上;另一方面,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3月份,在北、上、广等一线大城市一贷难求的情况下,全国却有3万多亿元的公积金在“沉睡”,利用率大约只有50%,资源浪费无从激活。可见,公积金政策地方樊篱的破冰,是一种趋势。

  然而,为什么有不少人士对这项政策的落地抱以观望态度呢?原因在于公积金“异地互认”需要打破地方利益樊篱,要做到这点极其不易。尤其是资金流出地,对此会缺少积极性。我们知道,公积金在很多地方,是地方资金的财源。

  看来,要消除地方保护的壁垒,不仅需要“美意”,还需要落地、推行。目前,公积金“异地互认”政策还需要进行技术层面的探索,比如,如何科学确定单位缴存转移部分的标准和比例,如何让转移地与接续地实现有效的对接,如何统一缴费、待遇、贷款的相关标准,如何简化办事程序等。如此,“善意”的政策才能真正落地,真正普惠民生。 (执笔/詹青)

  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的政策,是惠民政策,有着美好的初衷,当速速“走起”。但要消除地方保护的壁垒,不仅需要“美意”,还需要落地、推行。本刊评论员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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