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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落物砸车 大楼产权人判赔

2014年10月22日 09:35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将车停在一免费停车场内,不料大风导致楼顶的油毡脱落,砸坏了停在楼下的车。近日,通州法院认定医药公司作为该楼的产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去年3月9日,高某开车前往超市购物,但未将车辆停放于超市的停车场内,而是停放于一家餐饮公司的免费停车场。当日,狂风大作导致超市所在楼宇楼顶的油毡脱落,正巧将高某的轿车砸坏。高某随后将超市、医药公司和餐饮公司均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其车辆损失6000余元。

  庭审中,三被告均表示自己很冤枉。超市称出事的楼宇是医药公司所有,其与医药公司签有合同,约定楼宇日常由医药公司负责维护。医药公司表示出事的楼宇一直由超市方面使用经营,超市方面应当负起管理的责任。餐饮公司则表示自己让超市的顾客免费停车是出于方便他人的好意,自己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州法院认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本案医药公司作为商用楼的产权人,应对包括该商用楼电梯井等设施在内的楼宇整体负有管理和维护的责任。事发前,医药公司并未对商用楼电梯井尽到必要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导致该楼电梯井顶部油毡因事发当日刮风脱落造成高某车辆受损,故医药公司应对油毡脱落导致高某车辆受损负责。

  最终法院判决医药公司赔偿高某车辆的全部维修费用。(记者 刘可 通讯员 李想)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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