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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新建4层以上住宅设无障碍电梯

2014年10月22日 10:43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0)

  央广网北京10月22日消息(记者李单)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拟规定新建4层以上住宅设无障碍电梯。  

  这两天北京规划委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居住区无障碍设计规程》,这个规程会在近期公开征求意见。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建筑师介绍说,“无障碍,并不是说单单为残疾人来设计,受益者也包括了老人、儿童和普通人。它能使市民在不同生命阶段都能够安全和方便地生活。”比方说普通人提拉杆箱或者是推婴儿车上下楼梯,都对坡道是有需求的。这个标准也是规定居住区人行系统地面有台阶时应该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同时这个标准也规定,新建4层及4层以上的住宅,每个单元至少应该设置一部无障碍的电梯。

  无障碍电梯就是乘轮椅的人或者是一些行动障碍者、视觉障碍者是可以使用的电梯。这个标准就是说,无障碍电梯内部是要有镜子的,这样可以方便乘轮椅者从“镜”中看到自己的行动,将轮椅比较方便的倒出电梯。同时,这个电梯还要有低位、盲文的按钮、语音报层,侧壁还需要有扶手。此外,这个标准也是明确了新建居住区的停车场和车库的总停车位应该设置不少于0.5%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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