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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开发票难报销 业主拒交采暖费

2014年10月22日 14:19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交了采暖费却无法及时收取发票,在同方蓝铂佳苑购房的张女士已经连续两年为此事而苦恼。因为供暖公司和代收采暖费的开发商均表示,只有园区内办理过入住的业主全部交付了采暖费之后,才可以统一开具采暖费发票。结果,迟来的发票错过了单位的采暖费报销时间,给张女士等众多业主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迟开发票 无法报销

  去年,张女士办理了同方蓝铂佳苑小区房子的入住手续。由于开发商与供暖公司签订了协议,因此,办理了入住手续的业主们便由开发商代收采暖费。“新小区第一年收取采暖费的形式都差不多,我也没多想就把采暖费交给了开发商。”然而,交费的过程很顺利,收取发票的过程却充满了曲折。

  “我们单位给员工报销采暖费,所以我就向开发商索要发票。”万万没想到,这张采暖费的发票张女士直到年底才拿到手。“拿到发票时,单位早就结束了报销采暖费的工作,这张发票等同于一张废纸!”

  业主抗议 拒缴费用

  今年的采暖期马上就要到了,张女士等业主的采暖费仍由开发商代为收取。“交采暖费的时候我特意问了一下今年什么时候能拿到发票,可开发商给出的答复令我十分费解。”

  据张女士表述,开发商声称在其与天润热力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只有开发商收齐了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们的采暖费,天润热力才会给业主们开发票。因此,业主们收到发票的日期仍是一个未知数。

  对此,张女士十分气愤:“按照开发商的说法,如果有业主不交采暖费,是不是我们的发票就开不出来了?”张女士介绍说,尽管当年买房子的时候,合同上标注称同方蓝铂佳苑小区为住宅不得商用,但不少房屋仍被作为办公室或库房使用。“库房不需要供暖,那些业主也不会交采暖费,我们的发票很可能根本就开不出来。”

  一些与张女士有相同遭遇的业主们预想到了这种结果,因此,这些业主已经表示不准备缴纳今年的采暖费了。

  公司说法 难以认同

  当天,天润热力的工作人员证实了张女士的说法。“我们确实和同方蓝铂佳苑小区有协议,他们收齐了业主的采暖费并交到我们公司后,我们才会给他们开发票。”

  随后,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向同方蓝铂佳苑小区开发商传达了业主们的疑问,该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有部分业主一直未能缴纳采暖费,我们需要等他们缴费。如果在最后的期限内仍有业主不交费,我们只能垫付。保守估计,发票会在11月开出来,但具体日期不确定。有报销需求的业主应与其公司沟通延期办理报销手续。”

  对于开发商的说法,张女士表示无法认同。“我们单位在10月末统一封账,不可能因为几个人便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流程。既然开发公司可以为部分业主垫付,为什么不能先交钱将我们的发票开出来呢?如果事情得不到解决的话,我也不会交今年的采暖费。”

  据了解,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对争议已久的新住宅能否停止供热问题进行了规范,规定新楼在交付后两年的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住户不能办理停供手续。因此,张女士等业主只能缴纳与房屋面积相一致的采暖费。只是对于这一问题,张女士依然很苦恼:“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实在是想不通。”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方月宁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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