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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房贷新政暂未落地 相关部门未接到调整通知

2014年10月22日 14:5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9月底,央行突然重磅出台了房贷新政,居民购房时在二套房认定上执行“认贷不认房”的新政策,即在首套房贷款还清之后,再购房贷款就可享受首套房政策。房贷新政公布后,济南的中行、建行、华夏、兴业和邮储银行已开始执行新政策,在结清首套房贷的前提下,二套房贷款按首套认定,可享受首付30%的优惠。不过,这5家银行在利率上均未给予折扣,全部为基准利率及以上。青岛大多银行已执行首套房贷“认贷不认房”的政策,但并无明显的折扣优惠。

  记者采访枣庄多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后了解到,枣庄未出现还清首套房贷再贷算首套,可以申请7成贷款的个案出现。不少银行表示,具体的一些执行细则还在由总行统一进行规划。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作人员也纷纷表示,“首套房贷款利率打七折”暂还无明确的执行通知,具体施行日期,还将等上一段时间。与枣庄同样情况的还有济宁市,虽然各行目前还未落实新政,但部分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已现松动。

  10月中旬,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项收费项目,另连缴6个月就能公积金贷款。记者从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此新政在枣庄暂未实施,还需连续缴存一年才可贷款,上限仍为30万元。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枣庄市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是否进行政策调整,还要看省里的政策,另外还要结合当地情况来落实新政。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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