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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积金贷款新政落地 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可申请

2014年10月23日 16:20 来源:大众网 参与互动(0)

  近段时间,一连串的新政策引起购房者的关注,而新政在潍坊落地情况,市民更是关心。10月21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潍坊市也放宽了,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请贷款。

  缴存时间需连续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市对部分贷款政策做出调整。

  以前,在我市执行的贷款条件中,必须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才能申请贷款。21日,记者从市直、奎文、潍城等公积金管理机构服务大厅了解到,新的政策已经开始实行,即“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

  另据介绍,在对个人缴存公积金时间的计算方面,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只要在时间上前后能够接续,就可以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潍坊辖区内,可跨县市区办理

  除了贷款条件放宽,对于《通知》里提到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问题,我市从今年11月份起,将推出潍坊市辖区内公积金缴存职工跨县市区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为职工提供便利。

  不过,受各方面条件限制,目前尚不具备办理潍坊市辖区以外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潍坊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该项工作需要由国家和省里对现行资金管理模式进行统一调整后才能推开。

  没有公证、新房评估收费项目

  对于之前网上传出的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的消息,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我市目前不存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收费项目。

  对由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收取费用的问题,我市已从两个方面采取了措施,以切实减轻借款人经济负担。据了解,我市2013年通过公开招标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使担保费率平均降低了57.7%;在确保风险可控、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仅规定部分潜在风险较高房屋类型的贷款需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据介绍,我市目前在开展个人公积金贷款时,有质押、保证、抵押三种担保方式供借款人选择,不属于强制性机构担保,我市现行的担保政策规定将继续执行。

  ◎相关新闻

  低保家庭职工可享公积金贷款补贴

  我市日前制定出台的《潍坊市个人住房贷款补贴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对符合贷款补贴条件的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住房贷款利息,给予一定补贴。

  只要是潍坊辖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贷款补贴:享受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或突发意外,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纳入民政部门临时困难救助。

  《办法》规定的贷款补贴范围包括: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缴纳的担保费;押旧买新时抵押住房时缴纳的房屋评估费;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

  《办法》指出,申请担保费和评估费补贴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补贴;申请住房贷款利息补贴的,按申请人在上年度实际已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补贴。享受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家庭,补贴比例为100%;纳入民政部门临时困难救助的职工家庭,补贴比例为80%.所购房屋面积未超过90平方米的,按实际支出计算补贴额度;所购房屋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则按90平方米占房屋总面积的比例计算补贴额度。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只可申请贷款利息补贴。

  《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16年9月30日。

  进城务工缴公积金超1年可申请贷款

  据新华社济南10月21日电 记者21日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山东省近日出台《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将进一步拓宽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渠道。其中,具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山东省住建厅负责人介绍,山东将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针对大、中、小城市制定差异化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标准,促进有能力、有意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优先落户。

  山东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可以建设成套型和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可按规定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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