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烂尾办公楼“带病”开建 多数手续不全或超标(2)
“烂尾”办公楼“带病”开建,多数或超标或手续不全
中央出台“5年内不得新建办公楼”禁令,为何会有一批在禁令出台前已开工或建成的办公楼停工乃至闲置浪费?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办公楼多数面积超标或审批手续不全,迫于中央禁令和舆论压力,停工或闲置。
如湖北房县新建的行政中心建筑群,超过上级批复建筑面积近1800平方米,超批复投资预算2600多万元。黑龙江某县县政府大楼2005年投入使用,仅8年后,该县又在新城区盖起了几栋新办公楼,且存在面积超标。
另一类停工原因是审批手续不全。如安徽萧县新政府大楼未按规定经省政府审批,而是2008年与房地产商安粮集团达成协议,由其以“安粮皖北大厦”的名义先垫资代建,计划建成后再用老政府大楼地块置换。
多名政府与房地产界人士介绍,这种政府与开发商合作“代建置换”的方式多见,一方面规避“上级审批难、审批周期长”,开发商也可以不经招标获得多位于老城区繁华地段的政府地块。但遇上“中央禁令”后,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就难以通过审查,形成“烂尾”。
记者调查发现,多处新办公楼停工或闲置,既为“避风头”,也是在观望中央政策的长远走向。一些地方政府存在侥幸心理,对新大楼“心有不舍”,希望“风头过后再启用”;另一些则因确实存在用房困难,希望有机会“转正”。如记者实地走访的萧县老县政府办公大楼,建于1978年,仅3层,存在“几个部门挤一间办公室、5个人用4张办公桌”等现象。
江苏南京市六合区冶山镇办公大楼同样老旧,为此该镇兴建了新办公大楼,但闲置至今没敢使用。该镇一位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现在风声这么紧,哪敢搬进去呀,等镇改成街道了,估计就能搬了吧。”
及时处置“休眠”办公楼,消除对中央政策的“观望风”
记者采访了解到,新建办公楼“停工闲置”造成双重浪费:一方面是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另一方面,在建工程停工缺乏维护易损坏。
多名受访干部、群众、专家提出,多地新建办公楼因中央禁令而“停工闲置”,但“既没处理楼、也没处理人”,尤其一些明显用途不当的迟迟未处置,使政策未完全落到实处,权威性受质疑。
他们建议,由中央政府牵头,对各地“停工、僵持、闲置”的新建办公楼进行排查、统计、审核、处置,使其从“休眠”状态重回公众视野,纳入依法依规处置的轨道。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马国贤认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停工的新建办公楼进行鉴定,合规合理的续建、使用,不合规的改造后转用于其他社会事业,或以出租、拍卖等方式处置,盘活资产、避免浪费。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认为,对违规的新建办公楼,无论是转用途还是拍卖,一定要向社会公布;对违建的决策者,亦要给予处分、降职等处理。“要向社会释放信号,中央是动真格的。让想投机取巧的人知道,违规的楼堂馆所,盖了也白盖!”她说。
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袁柏顺指出,及时处理一些明显违规办公楼和违规人员的同时,要通过制度和问责,避免这些办公楼在“风头过后”重新启用,要让违规者在豪华办公楼内“坐不住”,确保中央政策的落实和持续。(记者徐海涛、刘巍巍、张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