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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盗暖用户泛滥 欠款由谁承担

2014年11月03日 16:5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印象江南小区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1-3年不等的“盗暖”用户有100余家,不少居民喊冤。热力公司回应,由于盗暖费用已经产生,用户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及罚款才能取暖,而至于费用由谁来承担,市民可以与物业协调。

  11月2日,家住印象江南小区的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在今年缴纳取暖费时,被物业告知2011年时偷暖,需要补交当时的取暖费及500元罚款,否则今年不能取暖。“我们家从2007年开始就没有取过暖,暖气也没有热过,偷暖一说又从何而来呢?”突如其来的费用让李先生一家一头雾水。

  记者来到位于渤海十八路黄河一路的印象江南小区,在小区物业处了解到,在印象江南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1-3年不等的“盗暖”用户有100余家。“供暖公司年年都会把这些偷暖用户的名单发给我们,说不用收取这些业主的取暖费,让他们到供热公司去缴清欠费和罚款才能正常取暖。”一位小区物业的负责人介绍。  这位负责人还向记者出示了由鑫诚热力下发的统计该小区盗暖用户的表格,并指出李先生爱人所住的房子在2011年11月18日检查到出水管和进水管都是热的,至于物业公司是否对不供暖用户采取割断管道停暖,并将检查情况通知到业主,这位负责人回应,时间已经过去好几年了,具体情况不清楚,需要向热力公司了解才行。

  据鑫诚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在每年供热缴费期间,不取暖用户须向物业公司报停取暖,物业公司将采取关闭阀门、割断管道等方式避免报停用户用暖,供暖开始之后,热力公司都会对各小区的供热管道进行检查,并会将检查结果告知物业,由物业公司通知到业主。供热条例规定,一旦发现用户盗暖,将要求用户补交盗暖当年的取暖费以及500元罚款,才可以正常缴费取暖。“目前西区在前几年盗暖的现象有很多,而对于供热部门来说费用已经产生了,用户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及罚款才能取暖,而至于费用由谁来承担,市民可以与物业协调。”(记者 刘哲 见习记者 杜雅楠)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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