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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开征房产税该论证什么

2014年11月05日 15:30 来源:新快报 参与互动(0)

  房产税要不要开征,何时开征,需要审慎论证,因为政府总会有收税的冲动,不能想收就放开收。尤其是,在缩减政府的规模,减少政府的开支方面做得不够好的情况下,征税难免让人诟病。

  另外,征收房产税牵动着税制改革,即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的调整;避免“一房多吃”,重复征税的问题,需要合并重组房地产相关税收;尤其是房产税不同于土地财政,当对家庭最主要的财产进行征税,从居民最基本的生活用品住房身上“掏钱”时,居民必然会对财政使用有更大关切,必然对政府在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上有更高要求,这一点,政府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如若不然,势必会加剧社会矛盾。所以,尽管房产税征收是大势所趋,但仍然要慎之又慎。

  ——廖保平:《中国开征房产税要慎之又慎》(新浪专栏)

  公积金转成住房贷款银行转换成本相对较低,可以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低息房贷难题,也可解决区域分割的山头主义,公积金专业化和集中管理都可实现,实现良性循环。目前,公积金规模4万亿,加上谁也不知道账目的维修基金1万亿,如果再发行1万亿金融债,可基本满足个贷要求。公积金缴纳者转换成为银行股东,他们的红利将高于活期存款,对缴纳者有利。

  一方面公积金浪费,一方面需求者得不到低息房贷,另一方面公积金缴纳者只能得到活期存款——三输局面不应持续,也不可能再持续下去了。

  ——叶檀:《如何破解楼市刚需难题?》(FT中文网)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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