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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推广"精装修房"购房优惠 或减免部分契税

2014年11月13日 10:57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未来,市民购买“精装修房”将有优惠政策。昨天,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并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鼓励技术创新打造绿色建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值得一提的是,购买成品住房且属于首套住房的家庭将享受优惠政策支持。

  鼓励建成品房

  开发企业及购房者都有补贴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意见给出了明确时间表:到2025年年末,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将成为主要的建造方式。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新建建筑装配化率达到50%以上,装饰装修装配化率达到60%以上,新建成品住房比例达到50%以上。

  所谓成品住房,即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房,俗称“精装修房”。意见提出,财政将重点支持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建设项目和成品住房。

  为了鼓励建设成品住房,税费方面还将进一步优惠。根据意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品住房发生的实际装修成本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同时,对于购买成品住房且属于首套住房的家庭,由当地政府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

  具体是啥优惠政策?江苏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朱健透露,将由当地政府考虑对购买成品房的居民实施补贴,可能是对成品房部分契税予以减免,以降低首套房购房者的买房压力。“按照目前的税收政策,对个人购买首套住房,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是按1%征收,超过130平方米以上按照3%征收,如果是购买第二套、第三套住房可以按照3%来征收。”

  啥时候实施

  扬州市两年前已有先例

  该优惠政策啥时候实施?朱健表示,接下来,将由各地政府出台相应配套细则,目前还没有明确时间表。

  金陵晚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12年,扬州市便宣布从当年7月1日起,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进行不同额度的奖励: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

  此前,南京市政府出台的《市政府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也明确指出,要大力推广住宅全装修覆盖面,推行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实行成品住宅的统一标价。根据金陵晚报记者统计,目前南京城区内,精装修房比例约占20%。□金陵晚报记者 钱奕羽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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