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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房产权证只有一方名字 仍属夫妻共有财产

2014年11月13日 11:3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刘先生:我与爱人长期异地分居,现在感情不和,我们婚后买了房子,共同还贷款,由于我没时间回去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只有爱人的名字,如果我们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蔡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房产是婚内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正常应该一人一半进行分割。

  钱先生:我是某国企的员工,现在单位规定我们只能周一到周五期间轮休,星期六星期天必须上班,请问这合法吗?

  蔡律师: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周六周日上班的应当给予调休,不能调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你们单位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

  王先生:我老伴六十多了,在外打工,现在单位不要她了,我们能不能根据劳动法要求赔偿金?

  蔡律师: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你们这种情形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关系,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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