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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积金新政:租房装修交物业费 异地购房都行

2014年11月13日 15:5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湖北省近日出台公积金新政16条,这是其在全国率先出台的住房公积金纲领性文件。该新政首创公积金用于装修、交物业费,也可以支付规定额度内的商品住房租金。此外,该新政还允许在湖北省范围内异地购房的家庭,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各市县实现缴存异地互认与转移接续。这些惠民改革措施,有的属全国首创,有的有重大突破,在全国具有先行示范作用。

  条件放宽 用于装修交物业费

  此次《通知》中,放宽了很多提取条件,如规定缴存职工及配偶无自有住房,可凭租赁合同,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廉租房、公租房租金,也可以支付规定额度内的商品住房租金。低收入困难家庭,可用公积金缴纳物业费。还可凭正规合同,在确保真实的前提下,提取规定额度内的公积金用于房屋装饰装修,这些措施属于湖北省首创,将有效扩大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的受惠面。

  打破户籍 异地购房惠及农民工

  对外来务工人员、低收入群体作出明显倾斜。《通知》要求加强非公企业的缴存扩面,将劳务派遣人员、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及时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安家有了新的渠道。此外,继月初武汉市放开异地公积金转入登记权限后,该《通知》明确湖北省范围内异地购房的家庭,都可以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来办理贷款,各市县将实现缴存异地互认与转移接续,这也为进城务工人员回乡买房开了方便之门。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处王晓红表示,现在的用工制度较为灵活,有些外来务工人员在武汉工作,在当地买房并不实际,只能选择回老家买房。考虑到这个问题,政策尽量满足低收入职工合理的购房需求,职工现在在外地购房也可以选择使用公积金,申请还外地商业贷款。

  市民热议

  武汉市民周先生参加工作20多年,每年都缴纳公积金,但除了之前买房办房贷提取一次公积金之外,平时这笔钱基本上没有多大用途,今天在报纸上看到这个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的新政,周先生觉得终于可以用活这笔钱了。

  记者采访发现,新政对那些刚参加工作的城市租房一族来说,可以称得上是一场“及时雨”,能减轻现在房屋租金高的负担。在咸宁工作的税先生,本身不是咸宁人,工作几年来一直都是租房住,每个月房租就得花去1000多元,对刚参加工作的他而言,压力不小。 税先生说,这个政策特别是对刚参加工作不久的人,条件放宽到可以用做租房,能够解决现实困难。

  专家赞点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郑治刚认为,湖北省公积金新政16条在很多领域做出了重大突破,并有多项全国首创的措施,对大范围的公积金制度改革具有明显推动作用。政府完全有能力按此使用公积金,既做到安全保底,又最大限度地激活,在整个使用的政策、策略上,做一个更加便捷性的设计,满足消费者方便提取使用的诉求。

  综合央广 楚天都市报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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