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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最著名烂尾楼”彩石山庄破局之“法”

2014年11月17日 11:02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11月10日,随着200多万元首批执行款的发放,曾被冠以“济南最著名烂尾楼”的彩石山庄维权案终于破局。

  在未来一段时间,2000多名购房群众的权益将通过司法的方式得到维护。

  以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公开解决彩石山庄这样的集团性“大事件”,在济南乃至山东尚属首次。

  彩石山庄维权案的成功破冰,体现出政府法治思维的强化、司法制度的完善以及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成为一次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的范例和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

  11月10日下午2时许,济南市民杨帆捧着48万余元现金,陷入记者的重重包围。他紧紧抱在怀里的,正是“济南最著名烂尾楼”三联彩石山庄项目的首笔执行款。

  同一时间,首批获聘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的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巧良,正在为即将出台的一项政府决策起草法律意见;64岁的人民调解员王启太,刚刚接待完当天下午第三拨办理调解协议的购房户。

  这3个素昧平生的普通人,随着迁延多年的彩石山庄维权案的一步步进展,和2000多名购房群众一样,在生命的某个阶段产生了交集。

  1破冰——

  解决这么重大、敏感的问题,政府邀请律师介入、听取意见,明晰“按照法治思维,在法律框架内予以解决”的思路,有着标志性意义

  今年初夏,张巧良接到来自省政府的一个电话。“大约是六七月间,省政府下决心研究、协调、解决彩石山庄问题,邀请法律界人士参会,听取我们的意见。”

  对于这个邀请,张巧良坦言“没想到”。他虽然有过做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经历,但在这样的“大事件”面前,还是头一遭。

  此时,被冠以“济南最著名烂尾楼”的三联彩石山庄项目已经停工6年。曾经的工地荒草丛生,巨额债务、众多债权人和购房群众……重重问题让彩石山庄看上去打上了一个解不开的死结。

  “解决这么重大、敏感的问题,政府邀请律师介入、听取意见,的确有着标志性意义。”张巧良认为,“从中看出领导层对法治的重视力度前所未有。”

  “按照法治思维,在法律框架内予以解决”的思路逐渐明晰。今年10月,省委在通报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时表态,将依法积极推进解决济南彩石山庄项目烂尾问题。此前,济南中院已经出具《告知书》,引导群众通过诉前调解和诉讼两种方式,依法解决问题。

  “对于这样一个在全国有影响的大事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关键是严格依法办案。”一位法院人士表示,司法程序中遇到的障碍和问题往往没有先例,许多举措都是尝试性的,需要逐一研究、论证、破解。

  受偿权问题正是其中之一。济南中院副院长刘延杰介绍,三联涉案土地等可供执行的资产被层层抵押,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没有明确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购房群众可以优先于抵押权人进行受偿,这意味着司法解决的最终结果可能是购房群众的利益无法得到实现。为化解这一难题,济南中院反复调研论证,形成了购房户的基本债权应优先受偿的意见,得到最高法院的答复认可,为司法解决问题奠定了法律基础。

  其间,张巧良多次列席讨论、充分发言,“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了依法治国的路线图。这方面,山东走在了全国前列。”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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