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口:新建小区不设信报箱要处罚

2014年11月24日 13:56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11月11日,本报以题为《小区建得漂亮收信却很难 每家都有信报箱就好了》报道了海口沁园岭秀小区没有建信报箱,导致居民投递的信件、报纸很难收到的消息。该消息引起了海南省邮政管理局的重视并展开了调查核实并将发函责令该小区限期整改。如有小区没有按规定设置信报箱,市民可以到相关邮政管理部门投诉。

  据了解,17日省邮政管理局普遍服务处与海口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了海口市海秀中路94号的沁园岭秀小区,询问该小区建设单位(海南农垦商贸实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到该住宅小区新建住宅楼2栋536户,是2011年上半年报建的,2014年初交房并有居民入住小区,没有设置信报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文件规定,海口沁园岭秀小区的建设单位海南农垦商贸实业公司违反了《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请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调查和依法处理;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要求海口市沁园岭秀小区建设单位海南农垦商贸实业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信报箱。

  如果该小区建设单位逾期未改正,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可以处所需费用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记者张俊其)

【编辑:孙建永】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