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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加装电梯:广州现行办法争议大 拟修订(2)

2014年11月25日 13:31 来源:新快报 参与互动(0)

  一边是高层住户对加装电梯、改善生活的迫切:

  “我们这座楼百分之七八十都是80岁以上的老人,这三年间就有五六位老人去世。我们楼8楼还有一位老人家,多病缠身,常年无法下楼。万一发病,连送院都成问题。”暨南大学的许医生说得令人动容。

  另一边却是低层住户对加装电梯影响生活的焦虑:

  “我的客厅朝北,二楼本来就很暗,白天都要开灯,加个电梯后挡住阳台,对我的采光影响就更大了!”住在暨大另一栋楼的吕教授要捍卫自己的权益,已把《物权法》等相关法规钻研得烂熟。

  新快报记者连续三周对20多栋旧楼加装电梯的调查发现,不论成功加装与否,其过程都漫长而艰辛:

  不少都是历时多年(最长是从2008年起至今)、多次(最多的是4 次)申请加装因不符合要求而屡被打回;一些已获审批的因业主反对无法开工;一些居民楼即使获得许可、成功加装,业主间对抗非但没有平息,而且愈演愈烈,从工地对垒转战对簿公堂。

  除了消防、日照、结构等技术规范不达标外,加装电梯最主要的困难是低层业主因采光、通风受影响而坚决反对,高低层协调不足。

  根据市规划局的统计,由于历史原因,广州市现有超过5万幢超过6层但未设电梯的住宅,历年来,申请增设电梯案件约1500宗(这1500宗并未包括未达到申请条件而有加装意愿的居民楼),成功建设约1300宗。

  新快报记者从市规划局官网的数据统计显示,自2012年实施《试行办法》前后,批出许可骤增,从2010年的75宗,一跃至2011年的131宗,几乎翻倍,此后每年都在150宗左右。

  但是从2005至2013年,随着批出许可骤增,信访案也逐年上升,特别是在2007年,实行“双2/3”标准(即加装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以来,信访案增长幅度加快。实施《试行办法》前的2011年为32宗,2012年增加到50宗,而2013年则跃升到94宗。至今有信访案件407宗,行政复议11宗,行政诉讼17宗。

  有人用规划部门“一手收表扬信,一手接传票”来形容目前加装电梯矛盾争议迭起的局面。

  “双2/3”还是百分百业主同意?

  界定受影响范围

  引导优化方案引入协商

  不断增加的信访、官司及纠纷,都直指2012年《试行办法》的部分条款,最有争议的是“双2/3”的标准,是加装方认为的“双2/3”通过即可获批,还是受影响业主坚持的必须征得所有业主同意?如何解决业主之间的矛盾?

  因此,相关部门正酝酿对《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也对新快报记者表示:“要将加装电梯作为民生工程,在审批过程中采取促成、鼓励的态度处理,积极推进。”

  受市规划局委托,华南理工大学的研究团队今年3月起对加装电梯进行调研与办法修订,经过大量的调研得出结论:

  加装电梯项目未能通过的核心矛盾为邻里协调不足,无法获得“双2/3或受影响全体业主同意”。反对者认为加装电梯影响采光、通风、隐私等和有安全隐患(消防、结构等)。

  针对这些问题,研究从技术到程序双管齐下提出对策。

  首先在众人最关心的应征求哪些业主同意?如何定义原《试行办法》中的“受影响”业主方面,除保留原来在“双2/3”同意基础上、对占用专有部分业主的应当征得其同意外,明确对造成严重遮挡的业主也要征得其同意,并对严重遮挡做了量化的界定,在电梯周边4米范围内客厅及主要房间受影响的业主,为严重遮挡,必须100%同意。电梯在相邻建筑窗口正投影范围内,距离相邻建筑8米内的也视为严重遮挡,须征得2/3业主同意。

  尽管征求同意的对象范围扩大,协调的难度可能增加,但华南理工大学城市规划系主任王世福教授指出,“如果用简单降低难度来推动这件事等于暂时把问题和矛盾掩盖了,加装电梯本质上就是考验社区自组织的能力。从外部管理的政府角度,要充分运用技术与程序的手段去促成,原来的办法这两方面都鼓励得不够。”

  技术上,应该通过界定受影响范围引导业主修改、优化方案,“一个好的加建方案应该是满足基本功能,且外部影响最小化。目前大多数的方案多是简单布置个电梯加个连廊,普遍没有技术优化的过程。好的技术方案如内敛型,就会缩小协调范围,须征求同意的业主或会减少。”

  程序上,通过增加事前协调程序,建立起基层街道办协调机制,构建化解业主间矛盾的对话平台。具体而言,加装意向形成之初就要向居委会备案,居委会全程参与业主协商过程,业主们要对设计方案、补偿等进行积极充分的协商。街道本身具有的调解仲裁职能也应该引入。

  “‘双2/3’争议的本质,并非表面上的协商程序或是对1/3的补偿方式,而是对业主社群有没有自组织与自治能力的考验。能否达成一个对自己有利,对别人损害最小,并多种可能形式的补偿方案。”王世福教授说。

  项目组负责人费彦老师则指出,其实按照目前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来审批,很多案件都无法审批通过。“我们做的是在适当的幅度内降低审批标准,以促成加建行为。”

  “我们的取向是民生工程,要尽量在法规和管理上促成这件事。”王世福教授强调。

  王世福教授指出:“在调研过程中还发现,加装电梯目前仅规划局在协调,相关的职能部门并未形成积极作为的合力,因此加装电梯相关的安全、施工完全处于一个没有管治的状态。”

  因此,研究团队建议对原《试行办法》在程序及技术上的漏洞进行完善:在审批与监管过程中增加消防、建设、国土、质监、城管、公安等部门的职责。变原来规划部门一家审批为多家共同审核。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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