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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12月起检查公积金缴存情况 违规者将受处罚

2014年11月26日 10:16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下月起至2015年1月,广州市将启动2014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单位是否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是否为所有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否按时足额缴存。对于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督促其设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据了解,此次检查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检查对象包括驻穗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广铁(集团)公司。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单位是否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是否为所有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否按时足额缴存。对于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督促其设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和抽查两个阶段:即日起至12月20日为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1月31日为抽查阶段,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检查对象进行抽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教育、指导等方式督促单位整改。对拒不配合或者拒不纠正的单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理,包括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记者 田桂丹 实习生 林颖 通讯员 廖烈友)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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