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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三出房管局 自家房产证为何就是拿不到? 查看下一页

2014年12月01日 13:40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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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向记者展示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的受理回执。 信息时报记者 朱元斌 摄

  2001年,街坊刘老伯参与单位的集资建房,花费60余万元在天河区买下了一间140余平方米的房屋。2002年楼房完工并交付使用后,一家人高兴地搬进了新房。由于身体原因,刘老伯于2008年开始,前往美国接受治疗。2012年,根据政策变动,刘老伯家的房子,从单位集体所有转为个人所有,并为小区居民下发了房产证。但当刘老伯将身份证交给女儿前往天河区房管局代领时,对方坚持要刘老伯本人到场方能办理。

  两年多来,刘老伯一家想尽办法,都未能将自家的房产证拿到手。对此,房管部门表示,此举也是按规办事。小区居民则希望,有关部门能否在合法前提下,适当予以通融。

  买下集资房后两老出国治病

  近日,记者在天河区龙洞附近,见到了刘老伯的女儿刘女士。刘女士从家中抽屉掏出一沓资料,苦笑着说,“明明是我们家的房产证,为什么已经办理下来了,就是放在房管局拿不到?”

  刘女士介绍,2001年,父亲参与了单位的职工集资住房,花费了60余万元,购买了位于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附近的一套商品住宅。“60多万元对于我们来说,也是很大的一笔钱了,但由于爸妈之前住的房子没有电梯,他们年纪大了,我们做子女的觉得必须要帮他们换一个出入方便一点的房子。”刘女士说,2002年,房子建好后,父母便搬进了新房。“看看环境,我们都觉得不错,不过房子的产权是挂在单位集体上的,由于是政策要求,我们也没放在心上。”

  然而,从2008年开始,刘老伯和老伴罗阿姨,陆续出现了心律不齐、高血压等症状。“后来去医院看了,医生说老人家的病挺严重的,必须要马上治疗。”刘女士说,医生告知,国内的治疗费用差不多要70万元。“当时我们有亲戚在美国,说出国治疗费用会省很多,于是我们就帮父母办理了绿卡出国”。

  年初通知办证年底证才出来

  在出国治疗后,两老的病情的确有了不少好转,但为了保障治疗效果,医生要求他们必须长期呆在国外继续治疗。“我们想着有亲戚在那边照顾着父母,就让他们在那边长住,房子则由我们帮忙打理”。

  不过,2012年初,刘女士突然接到刘老伯单位的通知,称由于政策原因,集资建房的房产证将由集体所有转为个人所有。“然后我就问他们,父母不在国内,能不能办理房产证。”刘女士说,对方回复称这个要问房管局。“但是房管局说,必须本人到场才能拿,而且还催促我们称证很快就下来,叫我们要尽快来拿”。

  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得打电话到美国,将父母从美国请了回来。“结果5月份回来,房产证却没了消息。”刘女士的丈夫陆先生说,夫妻俩前后跑了房产局4次,每次对方都说快了,却一直没有进一步消息。“结果拖了半年,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爸妈因身体情况不佳,11月10日只能先回美国了。”

  谁知老人刚一走,11月23日,房产证办理成功了。“结果我爸听到这个消息说要赶回来,但他的身体条件实在不允许,我们只能去帮老人家试试看能不能代领”。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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