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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重复收燃气安装费 违反"一价清"情况属实 查看下一页

2014年12月05日 10:2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参与互动(0)

  开发商隐瞒房款“一价清”的部分内容,重复收取业主燃气安装费。安徽省阜南县656户业主在当地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挽回经济损失98.44万元。

  开发商涉嫌重复收费

  今年初,阜南县欧陆花苑小区业主马先生等人看电视时,看到一则“商品房价格实行‘一价清’”的新闻,报道了某小区开发商在业主入住时收取燃气安装费,违反了商品房“一价清”政策,属重复收费行为。

  电视节目报道的“一价清”,是国家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和经营行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2007年9月,安徽省物价局、省建设厅下发《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的通知》规定:“凡是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建设费用,以及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建设成本中,不得在房价外另外收取。”

  看到这则报道后,联想到本小区在入住时开发商也收取了燃气安装费,业主们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电视新闻报道与该小区的情况相同,开发商向业主重复收取了燃气安装费,于是他们联合在一起开始投诉。

  马先生等业主首先找到了开发商安徽省欧陆置业有限公司,要求退款。开发商否认重复收取,对业主们的投诉不予理会。随后业主们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

  由于不知道反映的问题属于哪个部门管理,业主们先后到县政府信访室、县住建局、县规划局等部门反映情况,最终县物价局依据职能接受了业主们的投诉。

  违反“一价清”情况属实

  记者了解到,阜南县物价局于今年5月17日受理了业主们的投诉后,走访听取了部分小区业主的意见及要求,并收集了相关证据,复印了业主交纳的燃气安装费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文书。同时,物价部门引导业主推选出三名代表负责投诉,按程序办理相关事宜,合理有效地疏通投诉渠道。之后,阜南县物价局调查走访了小区开发商并调取了相关材料。

  阜南县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7年9月安徽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发出的《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实行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2011年5月,阜南县物价局和阜南县房产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全县商品房价格行为的通知》中也有同样的规定。

  经过调查,依据安徽省和阜南县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阜南县物价局初步认定阜南县欧陆花苑小区开发商违反了“一价清”的规定,在房价外另外收取燃气安装费。但在案件调解中,当事双方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分歧很大,针锋相对,矛盾尖锐,调解无法进行下去。阜南县物价局遂将投诉转给阜南县消费者协会。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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