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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可作入户广州材料 增城从化房产算居住证明 查看下一页

2014年12月11日 11:24 来源:新快报 参与互动(0)

  ■制图/王云涛

  入户广州·证明新政

  房东不愿办租赁备案,明明就住在姐姐家却因不是直系亲属不得不再签一份租房合同……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针对申请入户广州办理“合法住所证明”常常“卡壳”的问题,广州市发改委已发出通知,将合法住所证明的认定范围扩大至八项,其中包括广东省居住证、增城从化的房产等。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人才入户,也适用于积分入户。

  ■新快报记者 占文平 王娟 董芳

  ●现状

  无房族不好办

  合法住所证明

  根据广州新的入户政策,无论是申请人才入户,还是积分入户,都要求提供一份“合法住所证明”材料。不过现实中,对不少无房一族而言,要办一份“合法住所证明”却常常不是件容易事。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简称《细则》),如果是租房,要求提供“依法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方认可为“合法住所证明”。不过,由于房屋租赁备案涉及到交税,且需要房东拿房产证出来,现实中不少房东都不愿意办理备案,导致需要申请入户的租客无法将租房合同作为“合法住所证明”,或者要求租客负责交税方同意办理备案,需要额外出一笔“冤枉钱”。

  另外,还有不少申请者借住在姐姐、哥哥等亲戚朋友家,但根据《细则》,由于不是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子女、配偶等情况),亲戚朋友提供的借住证明无法作为“合法住所证明”。老家在汕头的苏小姐就碰到这种情况,“我明明就住在姐姐家,由于不是直系亲属,后来不得不再跟姐姐签一份租房合同,然后去办理备案登记、交税,最后才拿到‘合法住所证明’。”苏小姐吐槽,细则中关于合法住所证明认定范畴过于狭窄,不够人性,给申请人增添了很多麻烦,“有迫使人去交税的嫌疑”。

  ●新政

  物管居委村委证明

  也算合法住所证明

  新快报记者昨日了解到,针对上述问题,经过市人社、发改等多部门协调,日前市发改委专门发出了《关于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有关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将“合法住所证明”的涵盖范围扩大至八种情形。

  根据该通知,合法住所证明除了包括《细则》所规定的合法证明外,还增加了四种情形:申报人借住亲戚朋友家的,提供业主房产证明和允许借住书面证明;提供本市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物业管理处出具的证明;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上的住址须是本市,包括增城、从化)。

  此外,该通知还明确,申报人出具的增城、从化房产证明只可证实有合法住所,暂不作为登记入户地址。

  据了解,人才入户和积分入户的落户优先次序为:首先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的有一定期限的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如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准予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地街(镇)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以上方式均无法办理落户的,准予与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行政区的亲戚朋友搭户。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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