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公租房入住后可申请再调整

2014年12月13日 09:33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家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可与同套型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市住建委官网昨日正式发布,本市出台《关于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调换及调整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对公租房调换和调整工作予以细化。

  此前,如果一个公租房家庭选上了某个小区的房源,在短期内是不能调整的。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特意对这种情况进行调整,将进一步方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入住后的工作和生活,提高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效率。

  《通知》规定,家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可与同套型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如承租家庭入住后换了工作,可以申请调换到工作地较近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居住,市住建委将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房源调换信息,承租家庭可登录系统“自助”寻找合适的调换对象,这将大大提高承租家庭居住的便利性。

  另外,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入住后,家庭结构发生变化的,可申请调整配租住房改善居住困难。如单身家庭结婚、家庭新增人口等,经区县住房部门复核,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调整面积更大的住房承租。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希望调小住房面积的,也可申请调整住房,产权单位可在空置房源中予以调整。承租住房调整工作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有调整需求的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编辑:张司南】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