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郑州正式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费

2014年12月17日 14:23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不再向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收取担保费用,这也意味着国家三部委相关政策在郑州正式“落地”。

  据了解,今年10月份,住建部等三部门发文《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随后,沈阳、苏州、西安等地相继实施。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指出,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单位集资房贷款、个人自建房贷款)从2015年1月1日起,不再向借款人收取担保费用。

  记者了解到,国家三部委要求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最高可达千分之八。对此,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以前本地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只交了担保费,其他费用该中心一直没有收取过。而担保费是按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具体计算,如购买新房,公积金贷款10万元期限10年,担保费约为800元,封顶4000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上限没有封顶。据悉,目前从事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担保公司有两家,一家隶属于市房管局,为郑州正信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另一家隶属于市国资委,为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编辑:孙建永】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