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楼市十大关键词 天津政策调整最受关注(2)
房企转型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1月至10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8849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8%;商品房销售额56385亿元,下降7.9%。面对市场销售的量价齐跌,为了突破增长瓶颈,中国陷入困境的房地产开发商停下了推土机,转而把目光投向各种新业务,许多标杆房企开始转型,如万达集团凭借在线下积累的商业资源,着力打造万达电商;万科集团开始打造以业主为核心的物业管理业务;星河湾做起高端白酒生意;世茂集团则计划做更多的商业广场和酒店……有些开发商则走得更远,它们希望建造自己的食品供应链。如恒大集团在推出恒大冰泉之后,恒大粮油、恒大婴幼儿奶粉等产品也已经或即将面市。
取消限贷
9月30日,央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二套新政
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同时,按照支持基本住房消费原则,《通知》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津十六条
10月17日,天津市建委、国土房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六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明确在天津买房不再核查家庭住房情况,也无需提交社保、个人所得税证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144平方米及以下按照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90平方米及以下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从市场反馈来看,“津十六条”楼市新政是目前全国范围内较早出台的涉及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综合性政策,对当前影响居民购房的限购、限贷和税费三大环节均作出了相应调整。时值年末第四季度的传统交易淡季,政策的出台也会大大缓解购房者的观望情绪和对于市场预判的不确定心理。
“自贸”落津
12月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对于天津来说,天津自贸区如果成为北方第一个自贸区,将面向华北、东北、西北三北地区,带动辐射环渤海、京津冀地区,这也是国家给予天津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在打造北方经济中心和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过程中,天津市也形成了自身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条件,一批大企业大项目落户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融资租赁业务也形成特色。在这样重大利好的刺激之下,滨海多个地产项目也闻风而动,纷纷争取销售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