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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产权型保障房新规:住户忧心没钱"赎身"换房

2014年12月19日 10:2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接连出台的产权型保障房入市规则引起广泛关注 市面尚未见放盘成交个案

  尽管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直接相关的市民不多,但接连出台的关于此类产权型保障房的入市规则,却引起了广泛关注。

  日前,有消息称,从2014年12月8日起,如买家名下有经适房或限价房登记在册,该物业未满五年而买家欲另买商品房,需先到市国土房管局申请,由该局回购或安排符合条件的人购买此经适房或限价房。若名下这套经适房/限价房已满五年,则可补交土地收益价款后转为商品房,这样一来,买第二套房就不存在问题。而天河区的规定似乎更严,满五年后,补交土地收益价款并卖出后,方可购买商品住宅。

  与此同时,8000多套限价房的上市和退出指引也于上周正式出台,明确这批限价房5年后上市交易时,须按照交易时点或申请补缴时点契税课税价格与原购买价格之间差价的70%补缴土地收益价款。

  产权型保障房该不该取消

  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2014年1~11月保障房基本建成项目清单》显示,广州已建成保障房19330套,其中经适房为2916套。由于广州不再新批准建设经适房,“末代”经适房自然会面临“僧多粥少”的局面。事实上,产权型保障房是否应该保留,一直是业内争议的焦点。在反对者看来,经适房、限价房成为多数人掏钱补贴、少数人牟利的工具;支持者则认为,经适房、限价房满足了不少夹心层对于产权型住房的需求,有存在的价值。

  上周,《家天下》记者探访了广州各区的经适房、限价房小区。据中介反映,目前二手市场还没有限价房或新推出的经适房的成交例子,怎样操作补交差价还未可知,但围绕此问题产生的争论却非常多。有业内人士建议,为公平起见,限价房、经适房应尽快取消,租赁性质的保障房才是出路。(记者刘丽琴)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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