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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让不动产拥有身份证

2014年12月23日 12:00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22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2007年《物权法》出台时就提出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迄今已过7年,但高悬的“靴子”一直都没有落地。而在此之间,每一次和不动产相关的消息都足以撩动很多人敏感的神经。

  如今期盼已久的“靴子”终于落地。这个条例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无论身在繁华的大都市还是偏远的小山村,这个条例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通常所说的“房地产”一词中,房产、地产是两码事儿。据《宪法》,我国城市土地是国有制,因此对于普通商品房,房子是所有权,土地是使用权。不少人担心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有70年期限到期该怎么办。《物权法》原则上规定住房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延期,但《物权法》的规定相当于原则,真等到了70年的时候,又会有哪些不确定的因素呢?谁都说不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就是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包括房产与地产的统一。有房本没有地证,很多人感觉不牢靠,因为没有“地证”的房本是相当虚幻的。为了老百姓切身利益着想,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要落实物权法要求,包括推动房产与地产统一,就是变成一个“本本”。这就是法学家们经常说的“不动产登记核心要件是登记簿”的意思。

  对于不动产登记,城里人比较关心自己的房子,而在广大农村居住的人更关心的则是自己的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些重要举措,盘活农村土地,使农民获得更多财产权。而这些改革的前提就是明确的权属关系,即不动产统一登记。东边的玉米地,西边的绿豆地分别是谁家的,那就把权属证书发到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人手里,落袋为安,让农民心里踏实,这块地才能更顺利、完整地流转,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才谈得上清晰分离。土地流转、农地“入市”也就具备了前提条件。简单来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就是让不动产拥有自己的身份证,对应好各自的主人是谁。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副总登记师、产权登记处处长刘燕萍总结说,暂行条例起草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交易安全。

  刘燕萍:条例的起草是为了确认物权,使权利更加明晰,维护市场交易安全。这是立法的最主要目的,条例颁布后,统一登记后,权利人权利可以得到更清楚表达。老百姓在办证的时候更便利,在申请环节上更加简单。比如既有房子又有土地,他就不用来回跑两个部门了。在交易的时候就避免了在不同部门登记的时候错登漏登给权利人带来的损失。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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