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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要高估不动产登记降房价作用

2014年12月23日 13:55 来源:新快报 参与互动(0)

  在酝酿了四年之后,不动产登记制度终于落地——中国政府网日前正式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明确该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毫无疑问,此次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正式落地,其意义极其深远,经由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全面落实,不仅可以对产权持有人权利起到强化保护的作用,而且也有助于政府对全国不动产现状的全面摸底,这对于决策部门启动宏观调控、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可以起到参照作用,更为重要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可以为住房物业税的全面扩容提供数据支撑,而这或将对未来楼市产生深远影响。

  众所周知,我国房价近十年来之所以持续高企不下,除了大规模城市化、货币超量发行以及地方政府拉高地价等因素外,还与住房的持有成本过低有关。亦即是说,在征税环节,我国仅有房屋交易环节的征税,而没有房屋持有环节的征税,虽然自2010年之后,我国启动了上海和重庆两地的住房物业税征收试点,但时至今日,依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扩容。

  必须承认,住房持有成本过低,在大规模城市化和货币超量发行的助推下,必然会导致高收入群体的炒房冲动,而与之相对应,在越炒越高的房价面前,绝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的购房能力却越来越低。而这一现象的日趋严重,不仅会造成住房资源配置的严重失衡,滋生出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对立情绪,而且还会构成潜在系统金融风险的堆砌,因为建立在炒房基础之上的房价,很容易一朝兴起、一朝坍塌。

  我国住房物业税的全面扩容,是收窄我国楼市供需曲线、抑制房价持续上涨的必要条件之一,而推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恰恰又是启动住房物业税全面扩容的核心前提。故而,此次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落地,对我国未来楼市的可续发展极具制度层面的示范效应。

  很显然,在此次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之后,受此影响,在未来三个月内(截至《条例》正式施行),我国房价极可能延续今年下半年以来的下降态势。当然,在近一年来我国楼市看空情绪已部分释放的情况下,我国房价急速大降的景况,不仅在未来三个月内不会发生,而且在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内也不会发生。这是因为,在我国实体经济的持续下行、地方财政的日趋失衡,已经无法承受房价的急速大降——只要这一信号显现,为避免经济增长发生硬着陆的窘境,包括地方在内必然会出手对房价进行维稳,激进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或许不会出现,但将存量商品房转换为保障房等手段或许会祭出。

  此外,针对《条例》未提及“以人查房”所引发的争议,我们希望,在未来不动产登记制度推进的过程中,能够尽快实现不动产登记的全网覆盖,如此不仅可以大幅降低不动产信息查询和核实的成本,而且更可以为制度性反腐提供强大的助力。杨国英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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