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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制造业大户旧厂房可申请“免储”

2015年01月08日 10:5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禅城区出新规鼓励制造业企业原有旧厂房用地改造

  昨日,《禅城区关于鼓励制造业企业原有旧厂房用地改造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产业认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规定,部门较大规模制造业企业的原有旧厂房用地可申请免纳入土地储备(下称“免储”)。也就是说,企业自己可对原有旧厂房进行改造提升,以发展现代服务业。

  新规:部分制造业企业可申请免储土地

  根据办法,此次申请免储的土地必须是符合禅城区城市总体和控制性规划,土地功能已规划为商服用地的本地上市制造业企业、制造业纳税大户原有旧厂房用地。

  哪些企业可申请免储?办法明确,必须是申请人为注册地在禅城区的境内外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主体及其所属集团公司均在禅城区注册)或其所属集团公司、关联公司;或者申请人为前3年纳税额平均超过2000万元/年的制造业企业纳税大户,且2013年12月31日前旧厂房生产线已经外迁或正逐步外迁。

  这些企业中,申请人必须将自有旧厂房用地改变主导功能为商服用地,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申请免纳入土地储备的产业认定。满足的条件包括:一、用地主导功能改为商服后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列入区以上重点建设项目;二、申请人为在禅城区注册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或其所属集团公司、关联公司的,需上市公司主体承诺旧厂房改造项目自动工建设当年起算的10年内,注册地址始终设在禅城区范围内;申请人为申请免储前3年纳税额平均超过2000万元/年的制造业企业纳税大户或其关联公司的,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的当年起计的5年内,需承诺制造业企业纳税大户在禅城区自身纳税额要保持不低于免储前3年平均纳税额。三、用地主导功能改为商服后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可以兼容居住用途,但居住用途面积所占比例不能超过40%。

  禅城区经促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出台此办法是为鼓励和扶持本地优质企业就地转型升级,推动本地上市制造业企业、制造业纳税大户对原有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提升,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考核: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迁出禅城需支付产业资金

  当然,这种“优惠政策”也有考核和监督制度。办法明确,禅城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将对项目所承诺事项进行考核,由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项目所属镇街共同实施,考核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如申请人是在禅城区注册的境内外上市公司主体或其所属集团公司、关联公司的,若旧厂房用地改造项目自动工建设当年起算的10年内,上市公司主体注册地址迁出禅城区范围的,则上市公司主体或其所属集团公司须一次性向禅城区政府支付产业资金。

  如申请人为申请免储前3年纳税额平均超过2000万元/年的制造业企业纳税大户或其关联公司的,若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的当年起计的5年内,制造业企业纳税大户在禅城区自身每年纳税额(纳税额不包含新建的现代服务业项目的建安税、营业税等房地产开发相关税收)低于免储前3年平均纳税额,则不达标的年度,制造业企业纳税大户均须按纳税差额向禅城区政府支付产业资金。 (记者陈家源)

【编辑:孙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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