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小区供热管网改造后物业欲限电征费 惹怒众业主

2015年01月13日 13:47 来源:太原晚报  参与互动()

  王村南街太原树脂厂小区的物业就征收热源易地建设等费用,前不久,向业主下达了“死命令”,限1月10日前缴清,否则“停电收费是必须的”。眼看“限电”之日即将来临,9日上午,业主们再次集结与物业进行交涉,要求物业出示收费依据。双方僵持两小时的结果是,不停电,12日,也就是昨天,再一起到热力部门“说个清楚”。但是,在昨天约好的日子,物业爽约,致业主们气愤不已。“我们应该缴什么费,让物业说清楚有那么难吗?”

  物业收费引质疑

  业主与物业产生意见分歧,缘于去年10月份小区的供热管网改造。1月9日上午,在该小区物业办公室,聚集了不少前来交涉的业主。有业主介绍,去年冬天,他们小区由区域供热改为集中供热,两个月来,供热不错,他们挺满意。但后来物业要求业主必须支付的三项费用,引起大家不满。三项费用分别是:热源易地建设费(建热力站的费用),每平方米60元;清洗打压费,每平方米1.8元;建设工程设计费,每平方米0.62元,哪些费用该由业主承担,而哪些费用又该由物业承担,业主们产生质疑。所以,缴费者寥寥。

  停电强征犯众怒

  去年12月,物业分两次张贴了态度强硬的《告业主书》,要求业主必须缴纳该项费用,并声称“如果一拖再拖,是不可能的,停电收费是必须的。”而且,将最后期限限定在1月10日。1月9日那天,在该小区,业主们告诉记者,他们质疑这次物业收费并非无理取闹。此前,物业就一直存在收费乱象,比如擅卖车位、租赁房屋等等。这次因事关全体业主利益,他们必须讨个说法。

  业主韩先生说,对业主们的质疑,物业始终没有拿出相关的收费依据,很难让他们心服口服。现在物业竟然态度强硬,以“停电”要挟,业主们实在忍无可忍,只能“抱团”交涉,维护自己的权益。

  业主郭女士手里有一张当天才买了电的单据。她递给记者时说,物业对拒缴上述费用的业主已实施限量购电,她现在一次只能买9元的电量15度。物价部门规定居民用电每度0.47元,物业却收0.60元。物业现在敢这么做,他们没有理由不相信,在1月10日,物业会对小区采取全部停电的办法,强制业主缴费。

  物业强调有合约

  据记者了解,太原树脂厂早些年生产不景气,想依托开发房地产有所起色,但终难挽回颓势,最后不得不易名“消失”。现在该小区是名为“太原顺德树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在实际管理着该小区。

  记者当天还见到了小区物业薛经理。“物业与供热公司签有合同,所收费用都要交到供热公司。”薛经理强调,他们对供热企业可是有承诺的。

  在现场,双方都要求对方拿出收或不收费依据。僵持两个小时,争不出个长短,双方遂各退一步,相约1月12日,一起到热力部门问个清楚。

  供热解答拨迷雾

  昨日,物业食言,拒绝前往,让众业主十分气愤而又无可奈何。

  为了彻底理清其中疑惑,昨天,记者与市物价部门取得联系。该部门的工作人员称,收取热源易地建设费等是依据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而定,这方面可咨询市政府。其中清洗打压费一项,市物价局在2011年第175号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已取消该项目的收费。随后,市政府便民热线12345对热源易地建设费给予了详细解答:“热源易地建设费也叫入网费,是工程建设配套费,是按企业内部预算产生的,无需经物价局审定,每平方米60元,只针对产权单位收取,不针对个人。在《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发2000年第25号文件》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市热力部门的解释与上述单位的回复基本相同。热源易地建设费项目是供热企业向申请单位收取的,其征收对象是与供热企业签约的产权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该项目的费用不允许向个人收取。

  对于其他两项,即清洗打压费和建设工程设计费,热力部门相关人士还进行了补充解释:它们也不在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范围内,属工程类项目。对第一次入网的改造工程,因热力部门要对其进行合格验收,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在进行供热之前,都会要求申请单位做清洗打压工作。按合同要求,这个费用一般由申请单位支付,而且,只能是一次性收取。建设工程设计费,是工程委托单位向设计单位支付的相关费用。设计单位可以是热力部门,也可以是其他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入网申请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选可不选。

  市房地管理局物管处人士表示,为了积极有效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建议小区业主寻求当地街办社区的支持,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若发现物业涉及违法违规操作,可拨打该局电话 4942643进行举报。

【编辑:陆肖肖】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