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市场无快钱 借鉴国外经验促进良性循环(3)
遇到经营难题的还有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卢艳丽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曾经有一位老人因常年卧床出现大面积褥疮,需要提供上门服务,虽然老人和家属对医院的服务非常满意,但医院和医护人员其实都在“亏本”:“医保规定一位主治医师单次上门服务费为20元,但实际上每次上门服务需要司机、医生和护士三个人,每次上门医疗服务的费用只是实际成本的1/3。”
“提供养老服务肯定不会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但起码应该能够维持机构的正常运转,否则其发展就不可持续。政府按照新增床位数给予养老机构一定补贴,但对医院提供的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则没有资金支持。基于此,希望政府出台更为全面的一揽子扶植政策。”卢艳丽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居家养老不仅是我国重点发展的养老方式,在国际上也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1991年的《联合国老年人原则》就强调“老年人应尽可能在家里居住,且应该得到家庭和社区根据每个社会的文化价值体系而给予的照顾和保护”。这是因为养老不单是物质上的,而且是精神上的。除了给老年人以生活上的保障外,还要通过家庭照顾的方式给他们家庭的温馨。
同时,为减少财政负担,许多发达国家在上世纪末开始鼓励和提倡居家养老,并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业的发展,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方便。公开资料显示,澳大利亚1985年和1997年两次对养老服务制度进行改革,大力推进“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一揽子计划”;英国2000年大幅度提高“居家养老一揽子方案”的数量;加拿大2002年实施“家庭与社区合作战略”。“社会化居家养老”的发展,使得各国养老院居住者的数量都有所下降。
张雪梅也给北京商报记者详细讲解了日本“居家养老”的情况。“日本从2000年开始推行护理保险, 40岁以上的居民强制缴纳这一保险,国家财政也会支付一部分,这两部分共同组成了个人的护理保险金。有了保险,老年人在选择居家养老的时候,自己支付的比例非常少。”
另外,日本政府设有第三方评估机构,当老人需要养老服务的时候,首先需要找评估机构对自身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按照评估结果不同等级对应不同金额的护理费,由护理保险支付,这也是绝大部分民营养老机构的利润来源。
其实,不久前北京市也曾提出,拟为因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失能老人逐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并鼓励、引导保险公司开发、推广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达到277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1%。可以预测,居家养老产业虽不是暴利行业,但如果能够规范政府责任,坚持公共服务体制的市场化主体方向,一定可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社会资本也会因这一产业的稳定收益而愿意投入其中。”缪志华认为。 北京商报记者 肖玮
现状
家家有老人,人人会变老
家家有老人,人人会变老,养老问题不是个人问题,而是需要全社会关注的问题。老年人也不是社会的包袱,他们本身的经验和阅历是不可多得的财富。
解决大部分人的养老服务问题,一定要从养老服务业的角度入手。政府要做基础性的工作,例如用产业政策撬动市场。只有调动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才能把原来割裂的一个个点连接起来,推动养老服务市场的蓬勃发展。
截至2013年底,北京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279.3万人,占总人口的21.2%;其中男性老年人口134.3万人,占48.1%,女性老年人口145万人,占51.9%。
本市户籍老年人口年增长超过10万人,这种增长速度将持续到2020年,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将成为未来一个时期北京市人口变动的基本特征之一。
截至2013年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有410所,比2012年增加10所,其中政府办211所,比2012年减少1所,社会办199所。投入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总数达到80516张。
应对
2013年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将扶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用于养老服务。
2014年
投入2.4亿元建设了104个街道乡镇级养老照料中心,超额完成30%,最多给予了每家中心400万元的补贴。这些照料中心直接服务周边118万老年人。
2015年
将至少新建40个照料中心,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将对《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并有望获得通过。
2015年1.22亿元养老资金
完善本市街道乡镇级养老照料中心的平台功能,令其具备辐射居家养老的能力
支持餐饮企业为老人提供包区包片的餐饮服务
支持入户服务养老企业形成连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