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伦堡海伦春天竣工验收未通过 却要求业主收楼

2015年01月23日 10:3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海伦堡海伦春天业主有楼难收,无奈维权。 王昌辉 摄

  去年12月初被海伦堡通知收楼以来,海伦春天业主近一个月的工作和生活都被打乱。“当初买房还是找朋友打的折,现在收楼,层高无端少20厘米、开发商验收报告也拿不出来,一旦确认是违建,以后办理房产证都难。”潘定波谈起业主维权原因显得很无奈。

  开发商一再回避,始终不愿与业主协商的态度则让业主愤怒。业主多番维权无果后,开始寻求主管部门的帮助。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伦春天楼盘建设与项目的建筑规划许可不符,开发商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相关科室正在查处。

  南方日报记者 张峰

  缘起

  收楼发现新房层高缩水

  上月,去年初在海伦堡海伦春天买房的潘定波收到好消息,等待近一年的新房终于等到收楼期。

  接踵而来的现实给欢喜的潘定波狠狠地泼了一盆冷水。待到收楼日,房子楼栋里杂物随处可见,社区内的别墅区被围墙独立隔开,高层业主活动区域被压缩在角落,小区隔成好几块。

  然而,真正让业主惊诧的是新房的压抑感。陪同潘定波收楼的张先生本身从事建筑业,打量着新房,总觉着高度比划起来不自然。找来卷尺一丈量,原本购房合同上注明的3米层高无端缩水,选取多个房屋点测出的层高值在2.7—2.8米之间徘徊,与购房合同中规定的3米层高相差20厘米之多。

  出现这一情况的不仅仅是潘定波一家,业主间通过QQ群一交流,发现层高问题普遍存在。很多业主同时发现,大家的购房合同中关于层高的规定还不一致,有些是3米,有些又是2.9米,同一个社区竟然在层高的规定上都出现差异,这引起业主不安。

  在随后的收楼过程中,业主开始拒绝收楼,并要求开发商海伦堡地产出具项目的“三书一表”,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证明。开发商推脱再三无法提供,这使业主们更加不安。业主们开始维权,寻求开发商的赔偿。

  发酵

  项目沿街商铺将比路面高3米

  住宅业主收楼遇到的层高缩水、小区未通过验收等情况引起商铺业主的关注。

  林武胜于去年8月购买了海伦春天沿街商铺三个门面,共计100多平方米,按当时21000元/平方米的单价,选择一次性付款的他投入了200多万元。

  林武胜告诉记者,虽然商铺要到今年6月才收楼,但现在小区发生的事情引起他的关注。“现在社区楼也不能交,政府验收也不能通过,会不会是违建,到时候我们会不会拿不到房产证?”

  在政府网络问政平台和各类本土论坛上,业主们开始频繁发帖维权,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然而,林武胜在打听过程中了解到,当前正在建设的隆生东江大桥以及引路江东1号路的走向是楼盘违规的关键所在。

  南方日报记者现场走访发现,在规划中的江东1号路沿线,当前正紧张施工的楼盘金盛丽景和海伦堡海伦湾均在现有的临时道路路面高度的基础上有两到三米的下沉,而海伦春天则与临时路面持平。

  林武胜告诉记者,根据他打听到的消息,未来商铺前的市政道路(江东1号路)实际的路面高度将比商铺低三米,这也意味着沿街商铺将成为沿街“天铺”。此外,记者了解到,根据市政规划,江东1号路的道路红线宽100米,这也意味着路沿与海伦春天社区商铺的距离仅剩5米左右,狭窄的空间面对下沉的路面修筑斜坡的空间也将有限。

  开发商

  面对质疑选择逃避,声称业主无理取闹

  记者在市房产管理局相关部门了解到,尽管当前海伦春天面临着业主收楼争议,但在及时网签表现上,楼盘仍以5350元/平方米的单价频繁叫卖。

  19日,南方日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营销中心,当记者问起楼盘业主当前的维权行为,负责接待的项目营销人员不以为然,声称维权的业主就是不讲理瞎胡闹,房子没有任何问题。唯一的原因可能就是现在楼盘正在降价促销,收楼的这批业主买房时价格在6000元/平方米以上,比起现在5000多/平方米的价格高出很多,心里不平衡就来闹事。

  22日,记者致电广东海伦堡集团营销部总监方志勇,针对记者询问的海伦春天项目建筑与政府部门的规划许可不一致的情况,方志勇以集团不知晓地方公司项目的具体事务为由拒绝给予回复,当记者欲打听集团面对这种情况一般如何处理时,方志勇以突然要开会为由挂断电话。

  随后,记者致电分管惠州公司事务的海伦堡深莞惠区域营销总监侯海兰,得知记者身份,侯海兰并未给记者任何询问的时间,以在忙为由迅速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多次致电均无人接听。

  部门回应

  楼盘与规划许可不符,无法通过验收

  针对海伦春天业主提出的质疑,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市住建部门验证。对于新房层高缩水的问题,惠城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伦春天项目的规划报建高度为2.9米,基本与经许可的规划报建图相符,若是业主购房合同中标注层高为3米,业主可与建设单位协商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根据业主反映的开发商没有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就要求收楼,市住建局市政规划科张姓科长给予确定。该科长介绍,楼盘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规的现象,没有按照住建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相关科室正在查处。

  具体到如何查处,直接负责该项目问题处理的住建局水口片办事处负责人介绍,按照当前楼盘的规划建筑情况,规划验收是肯定通不过,社区建筑与此前的报建和建筑规划许可不一致。现在海伦春天楼盘正在做整改方案。

  该负责人还介绍,由于涉及问题较多,涉及业主也较多,与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后,将上报规委会确定处理方式,处理起来处罚金额也将比较大。而针对商铺业主担心的路面下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也要等整改方案确定后看如何实现补救。

  律师说法

  业主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权

  记者就海伦春天业主的遭遇咨询了广东省金卓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阳安中,对于业主的索赔和退房诉求,他表示,由于层高不像房屋面积那么直观,对于房屋价值的影响暂时没有标准,业主索赔的标准难以核定,但是可以通过合同的规定与现实不符,与开发商协商或走司法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阳安中认为,开发商没有通过部门验收就要求业主收楼的行为不合法。收楼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三书一表”,确保开发商交付的房子是符合居住条件的。

  对于开发商违规建筑导致社区与未来区域主干道间的高差,商铺业主希望退铺,律师表示很难证明开发商是否知晓后续规划,业主只能通过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开发商涉嫌欺诈或隐瞒销售行为,再行诉讼维权,申请赔偿或者退铺。

  ■前车之鉴

  惠阳湖滨花园层高缩水,业主获赔偿

  海伦春天楼盘事件并非孤例,南方日报此前报道的惠阳湖滨花园层高缩水事件(详见2013年8月27日《南方日报·惠州观察》AⅡ04版)中业主的做法值得借鉴。

  2013年4月,惠阳湖滨花园400多名业主陆续收到开发商发出的短信通知,称由于该楼盘房屋层高是2.9米,但购房合同上标注的房屋层高却是3米,存在“笔误”。事件发生后,开发商以3年的物业管理费作为“补偿”,300多户接受了这一补偿方案,仍有105户拒绝接受。

  协商不成,105户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最终惠阳区法院主审法官认为此案以调解方式解决为宜,双方均同意调解。在免去业主3年物业管理费的基础上,其他的损失可以归纳进来,以现金支付方式取得补偿。

【编辑:陆肖肖】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